2014年初,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两少女晚上爬山时遇害。当地警方采集了8000份DNA血样后,最终锁定了凶手,今年30岁的陈全松经两审被法院判处死刑,经最高法死刑复核后,定于2017年1月23日执行枪决。 2017年1月23日,就在陈全松家人已在看守所门外等待送他“最后一程”时,枪决命令被取消。 陈全松父亲给看守所中的儿子交生活费。 4月13日,澎湃新闻(香港开奖直播)从陈全松律师、家人处获悉,在原定行刑当天,他们突然接到通知称,死刑当天被叫停了。陈全松父亲陈永双还向澎湃新闻出示了他4月7日为看守所中的儿子交生活费的收款收据。他被告知,陈全松“还活着,完全健康”。 男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案件材料显示,2014年1月3日晚,贵州铜仁市石阡县华夏中学高一女生小丽、小宁(均为化名)失踪了。家属亲友在石阡县日夜寻找,但只看到了两人进五老山的录像,并未发现其他踪迹。 直到2014年2月3日,在五老山上采药的两位老人,才在一灌木丛中发现了两名女孩的尸体。警方通过现场提取物证,检出DNA,再经对周边村寨等重点人口采集的8000份DNA血样送检比对,最终确定陈全松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3月9日,在石阡县聚凤乡聚凤街李关清的私人旅社内,警方抓获了陈全松。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4年1月3日晚,陈全松步行至五老山由下而上第3个亭子处,与下山的小丽、小宁相遇。因发生纠纷,陈全松先将小宁推倒在凉亭内侧上山的石梯处致其死亡,随后又将小丽打倒在凉亭内,致小丽头部撞击地面受伤,随即掐颈将小丽杀害。 而在开庭过程时,陈全松对之前的有罪供诉当庭翻供。他辩称自己没有杀人,是公安人员在讯问时受到威逼,atv,迫使自己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所有讯问笔录都不是事实。辩护人刘景一和代成英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2015年4月15日,铜仁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全松死刑,以犯侮辱尸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同时赔偿两被害人亲属丧葬费等各种损失共计4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陈全松提出上诉。 2016年2月2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认定陈全松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成立,atv,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死刑执行前被“枪下留人” 此后该案进入死刑复核阶段,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17年1月21日,贵州铜仁中院发布公告称,该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定于2017年1月23日将罪犯陈全松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执行陈全松死刑的法院布告显示,原定2017年1月23日对陈全松执行枪决。 然而,死刑最终并未执行。 陈全松的律师谢通祥告诉澎湃新闻,在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后,家属紧急委托其作为代理律师。他就此案撰写了一万多字的30多条的关于停止执行陈全松死刑及撤销陈全松死刑律师意见书,并且向相关部门提交。 谢通祥认为,该案还存在很多疑点,需要认真查证属实的地方。他在意见书中称,案发后受害者尸体经铜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检验,未检出DNA分型;公安部对小宁尸体上均未获得STR (DNA) 分型。而贵州省公安厅在小丽的尸体上却得到了STR(DNA)分型。“为何相互矛盾,需要作出解释,在陈全松被核准死刑之时,应该重新鉴定。” 谢通祥说,通过梳理判决书发现,法院认定陈全松有罪的依据除了其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外,最重要的证据就是死者小丽身上提取的精斑阳性与陈全松的DNA相符。然而,判决中没有最原始的精斑阳性报告。“没有报告,没有可溯源的检验工作记录,怎么能证明这个检验实际进行过呢?” 陈全松的父亲向澎湃新闻介绍,最高法下达了1月23日执行死刑的命令,当天上午他和家人都到看守所等着陈全松被送出执行,想不到突然接到了铜仁中院的电话,说执行死刑的命令当天被取消了。 陈永双还给澎湃新闻出示了4月7日他为儿子向看守所交生活费的收款收据。陈全松父亲向看守所为儿子交生活费的收据。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