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同伟一心想当副省长,他的一系列举动也反映出省管厅局级干部进入中管干部序列的选拔逻辑,但本可以凭踏实干事而被组织提拔的路,让祁同伟走歪了——充当高育良的“家臣”;攀附与领导关系好的退休老同志陈岩石;处处不敢得罪李达康…… 何故如此?根据我国干部管理权限,副省长属副部级、中央管理的干部,中管干部的考察和任免权限在中央,但省委可以向中央推荐副省级干部(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而后由中央决定是否批准任命。 因此,在常见的任命干部的新闻稿中,就有了中共中央“决定”和中共中央“批准”的不同,前者往往是中央直接任命的干部,后者是中央根据省级党委推荐而批准任命的干部,以近期两个省级领导干部调整为例: 2017年4月2日《人民日报》要闻四版刊登:“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庆伟同志任黑龙江省委委员、常委、书记,王宪魁同志不再担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7年4月6日《重庆日报》头版刊登:“经中共中央批准,唐良智同志任中共重庆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因此,祁同伟想从厅局级任上升任副省长,进入“中管序列”,省委常委们对其的考察必不可少,也是干部任用程序之一。但在剧中,汉东省委书记沙瑞金到任后首次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议却没有把祁同伟的人事事项纳入正式议程,也就是“没上会讨论”。看来,沙瑞金是守规矩的,中央组织部2016年底对2001年制发的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作了修订,《守则》明确了“三个不上会”等要求。 “三个不上会”,就是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祁同伟的问题一大把,此时“不上会”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体现。 此外,在过去,各省级公安厅长一般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2008年后逐渐转变,如今,绝大多数省份均由省级政府副职兼任,已渐成惯例。公安厅(局)长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进入政府班子,可以最大限度保证检察院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权,同时法院的司法权也不易受到干扰。所以剧中与现实中的干部任用惯例还是有出入的,公安厅长祁同伟其实不用为了上位副省长处心积虑,忠诚担当干实事,组织是会把好干部选拔出来的。 “空降兵”任用是怎么回事? 男主侯亮平的任用路径比较特殊,atv,由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副局级),调任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前者是在正处级任上享受副局级待遇,后者是直接拥有局级权力。 我国检察系统是双重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不但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在业务上也要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在干部管理、财政经费等方面则以本地为主。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是省管干部,由汉东省委管理任用。所以,派侯亮平到汉东省工作,是由最高检领导与省委领导商议,在省委常委会上,集体讨论表决对侯亮平的任命。 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享受副局级待遇的处长到真正的局级干部,侯亮平的任用显然有“破格”的意味。按照中共中央2014年1月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符合的情形就包括“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显然侯亮平的任用有着搅浑水、净化政治生态的特殊使命。 其实,侯亮平从中央到地方的任职也可以看做是干部交流工作的一个特殊案例。中央对干部交流工作有很明确的规定,2006年8月,中央办公厅发布《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目的就在于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近年来,中组部开展了多个批次的央地厅局级干部的双向交流任职,正是为了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保持领导机关和基层的联系。距今最近一批央地双向交流任职是在去年暑期集中开展的。2016年8月,中央和国家机关与省区市的司局级领导干部,陆续到岗履新。 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空降”地方省区市,担任地市领导。比如,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司长李岳德赴贵阳任市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局长刘南昌“空降”任河南三门峡市委书记;等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