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抢救无效死亡。这样的交通事故,在全国各地并不算少见。但在安徽省灵璧县,多起车祸的死者身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投了多份保险的癌症患者。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的患者在发生“意外”前就已死亡。 原来,车祸只是掩盖骗局的“外衣”,包裹着骗取保险金的目的。而“参演”这场骗局的,有保险员、患者家属、医生、“肇事者”……环环相扣,接连登场。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灵璧特大保险诈骗案终审裁定已生效。主犯杨伟获刑13年,其余12人获刑11年到1年零6个月不等。 保险代办员谋划车祸骗局 今年48岁的杨伟,原是灵璧县的一名保险代办员。多年的工作经验,让他对投保、理赔流程和手续非常熟悉,也对其中的漏洞了然于心,这使他萌生了伪造交通事故骗保的想法。 在这个想法还没“成熟”前,杨伟已经做好了准备。2012年10月13日,他给登记在妻子名下、自己实际控制的一辆面包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2012年11月,因母亲住院,杨伟到医院进行看护,认识了刘銮英,了解到刘的丈夫崔某是一名肺癌患者,将不久与世。这给杨伟计划的实施带来了可能性——利用死亡患者伪装成交通事故的死者。 于是,杨伟让刘銮英提供夫妻两人的身份证件,由杨伟替崔某在4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之后,杨伟找到帮手杨夫玉,商量好“出演”骗局的费用。 一切就绪后,只剩等待。 2012年12月16日18时许,崔某病危,在灵璧县人民医院弥留之际,杨伟安排杨夫玉驾驶已投保的面包车,伙同王建业在灵璧县城南酒厂路口伪造撞伤崔某,而后由杨夫玉拨打报警电话,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声称发生交通事故。4日后,崔某病亡,杨伟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崔某的法医学尸检报告进行篡改和套打后,单独或伙同刘銮英等人持该套虚假索赔材料向所投保的公司进行索赔,骗取保险金34万余元。事后,杨伟分给刘銮英2.2万元。 得手后,杨伟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利用5名癌症患者,以相似手段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5起,累计索赔总额为人民币356万余元,其中既遂196万余元,未遂160万余元。 家属医生肇事者合力出演 这一场场不断“复制”的骗局,之所以能接连成功,离不开各方的卖力“演出”和“戏份”的无缝对接: 一是寻找目标患者,寻求患者家属配合。伪造事故的首要条件是需要符合条件的癌症患者。杨伟通过自己或是医院医生介绍,结识癌症患者家属,商议骗取保险金。之后,由杨伟帮患者家属买保险并办理银行账户。 二是不断变更牌照,雇佣“临演”伪造事故。伪造交通事故,不仅需要“伤者”,还需要不同的肇事者。为此,杨伟给肇事车辆买好车险,然后指示杨夫玉、苏凯、赵玉会(另案处理)、杨夫动、王建业等人驾车,先后在灵璧县城区多地伪造与4名被保险人驾驶两轮电动车相撞,致使被保险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虚假交通事故。为避免露出马脚,在每次出“车祸”前,杨伟会将涉案车辆转让,将车号变更。 三是串通医院医生,里应外合假抢救。癌症患者是被撞死还是因病死亡,在医院这个环节最容易暴露。但杨伟早已打点好,让原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士斗内应,安排该院综合科医生宁道福和医保科副科长 李礼对被保险人按照交通事故致伤的治疗程序在灵璧县人民医院ICU室内对被保险人进行“抢救”,制造其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假象,出具虚假的抢救病例。杨伟还通过王士斗安排李礼为癌症病死的李某出具了因坠楼死亡的虚假门诊病历。 四是篡改骗保材料,骗取保金分成。最后,杨伟持篡改或伪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医学尸检报告及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虚假的病例等材料,单独或者共同与患者家属向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杨伟将所得赃款,除部分用于吃请、送礼外,还分别给李礼、刘銮英、梁振英2000元、22000元、30000元,其余部分赃款被其非法占为己有。 去年9月,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在宿州中院二号法庭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因犯保险诈骗罪,主犯杨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王士斗、宁道福等12人被判11年到1年零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杨伟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宿州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多家公司发现疑点未深究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