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天,大家都被一则“辱母杀人案”的新闻刷屏了!夹杂其中的“辱母情节”,其手段之卑劣,性质之恶劣,可以说近来无案出其右,全然站在了社会道德的对立面。而“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警方是否存在不作为”等争议也热透网络。 这是一则让人出离愤怒的新闻报道。 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月息10%。她在支付本息184万元和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催款人杜志浩脱下裤子,直播,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 当接到报警前来处理此案的警察离开接待室时,情急之下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将杜志浩捅死,另造成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之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该案近日由@南方周末 报道,引发舆论热议。(点这里查看完整报道:《刺死辱母者》) 此案最大的三个争议点1、11名催贷人员是否涉嫌非法拘禁有网友表示:设想一下,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在被催债人员非法拘禁控制的情境下,目睹母亲被以极端的方式当众强制猥亵、侮辱,而警方又没有干预、制止,也没有询问、了解就离开,当他试图冲破控制唤回警察的过程中被催债人员继续非法控制和拦截,如果你处于这样的混乱的情境下,手里碰巧有一把水果刀,你会怎么做? 2、出警警察是否涉嫌渎职?警察是否存在渎职行为?也成为了网友争议的焦点: 3、于欢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对于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有网友对于欢的行为表示理解,觉得法院判的重了: 也有人同意法院的观点: 代理律师:于欢已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