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发生在去年12月10日、共致6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以现场安全防护失效为直接原因。国家铁路局(简称国铁局)近日发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告,公布上述信息。国铁局称:共有22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郑州铁路局三位主要干部负有领导责任。郑州铁路局局长和书记二人被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被记过。 国铁局公告被没有透露这22名责任人的具体姓名。据记者了解,郑州铁路局局长为何元、党委书记为杨伟军。对郑州铁路局三位领导干部的处罚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做出的。中铁总是郑州局上级公司。 “12·10”事故是国铁局成立以来,首次参与调查的较大事故,亦是其成立以来,首次公开铁路交通事故信息。铁路政企分开后,国铁局延续了原铁道部的政府职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也归于国铁局。 目前,国铁局设有北京铁路督察室和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七个铁路监督管理局。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河南、湖北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工作。 国铁局称,1210事故发生后,副总理马凯要求查明原因,依法处置。国铁局责成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参加事故调查。 共22人受到处理事发时的监控。 2016年12月10日9时许,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安阳信号车间在京广线安阳站组织加装道岔融雪装置作业,现场共10名作业人员。其中,安阳北检修工区人员3人,卫辉市之月建筑工程修建处7人。 9时41分, X103次行包列车驶过,撞轧现场作业人员6人,造成6人死亡。死者包括新乡电务段安阳信号车间安阳北检修工区2人,卫辉市之月建筑工程修建处4人。事故造成X103次机车部分配件受损,设备损失4505元。 国铁局称:当天的工作项目组织安排粗放,管理指导监督不力,施工计划把关流于形式,给予郑州铁路局电务处处长、分管副处长撤职处分,给予信号科副科长警告处分。 国铁局还称:新乡电务段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安全管理混乱,卡控措施缺位失效。给予新乡电务段段长、党委书记、分管生产副段长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管安全副段长免职,记大过处分。 处罚措施还包括:给予信号技术科、安全调度科、安阳信号车间、安阳北检修工区有关人员12人行政撤职、记大过、记过、撤销党内职务、留用察看处分。 国铁局参与处理 财新记者注意到,此次事故的处罚决定并非来自铁路运营企业监督机构,暨本次事故调查主体国铁局,而是来自铁路运营企业中铁总及其下属企业。公告显示,作出处罚的部门分别为中铁总、郑州铁路局和新乡电务段。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铁路法》规定,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所以中铁总和下属铁路局拥有行政处罚权,由中铁总和郑州铁路局出具处罚结论是合法的。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认为,当前铁路系统大多数法律法规都是原来铁道部政企合一时期制定的,现在铁道部已撤销,中铁总已是企业,不应该再有行政处罚权。由中铁总处罚下属企业,能否做到公正值得商榷,且中铁总作为责任单位的上级企业,也应负有相应责任,没有资格参与处罚。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告诉财新记者,“铁路政企分开之后,许多机制都没有理顺,国铁局首次参与铁路事故调查是有积极意义的,未来国铁局在铁路监管上应该作为,且必须作为。”他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浩对财新记者表示:此次事故已经造成人员死亡,应考虑适用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责。目前不清楚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是否按照这一思路开展工作。《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原因未提及赶工期 国铁局认定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失效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公告称,事故发生时,X103次列车比图定运行时间早点16分钟通过安阳站,负责现场防护工作的吴某某没有在规定位置按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没有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信息联控;负责驻站联络的曹某,没有在X103次列车早点通过上一车站时向现场进行第一次预告,atv,在第二次、第三次预告没有得到现场防护员回复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护。吴某某在事故中身亡。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