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不系安全带,出租车司机被罚款。近日,深圳交警通报的一起道路交通处罚案例,引发争议。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自2016年6月27日起,深圳交警即针对司乘人员展开“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而关于其执法过程中出现“只罚司机”的现象,一直遭到包括网约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司机质疑。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深圳交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可要求其下车”。而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上述情形直接责任人应为乘客本人,司机仅具有告知和监督义务,深圳交警此举,涉嫌“转移执法成本”。 ▲交警正在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处罚。 ▲2月13日,深圳交警查获一辆出租车,因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atv,驾驶员被罚200元。图片来自深圳交警官方微博 交警称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可让其下车 争议源自深圳交警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2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当日上午,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民警“巡逻至滨河皇岗立交路段时,查获一辆出租车”,发现后排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随后,执法人员以“驾驶人在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为由,对涉事出租车司机处以罚款200元。
上述民警表示,“乘客不系,司机就会被罚款。” 乘客未遵守交规,却由司机承担责任,深圳交警此举引发关注。记者注意到,深圳交警的处罚依据,来自2014年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其第十五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出现“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可处五百元罚款。 深圳市民对上述处罚提出了质疑,称在实际担责时,对司机“一刀切”并不合理。在银行工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在拼车时,自己曾遇到执意不系安全带的“拼友”,“非让乘客下车,司机就面临被投诉的风险。”在他看来,司机只有告知义务,并无强制乘客系安全带的权力。 部分市民称,出于“不给司机惹麻烦”的心理,在坐车时,即便坐在后排,也会主动系上安全带。 处罚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形实时调整 早在2016年6月27日,深圳交警即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规定驾驶人和乘客(含后排)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最高可罚款500元。 深圳交警一名内部人士介绍,这一处罚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形实时调整。如高速公路上,“所有车辆的所有驾乘人员,必须全部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包括后排乘客”,对于驾驶员违法的处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则对驾驶员处500元罚款,不记分。而在城市快速路上,将严查“校车、营运客车、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处罚力度参考高速公路标准。 上述内部人士称,在城市主干道和其他道路,专项行动主要针对营运类车辆等“重点车辆”,对于驾驶员违法的,处警告或200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警告或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此次处罚出租车司机,即由“其他道路”的处罚标准作出。 记者了解到,深圳交警上述专项整治行动,并非针对所有车辆及乘客。例如,对于孕妇或抱婴乘客确实存在无法系安全带的情况,交警在路面查处中,会警告放行。不过,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坐椅。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不管是单独乘坐,抑或是家长抱着。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驾驶员处300元罚款。 焦点 乘客违法司机担责,处罚是否合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