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徐应生岳父母江印清、黄景兰在鹤城镇繁华街拥有一套老宅(资溪县鹤城镇邓家井),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所制土地。1990年、1992年江印清、黄景兰相继去世后,该套老宅由他们唯一的女儿江爱金和女婿徐应生管理。1993年3月资溪县政府实施第一期旧城改造,江印清、黄景兰的老宅被拆。根据当时资溪县政府《关于第一期旧城改造实施方案》的拆迁补偿政策,农业家庭户口的拆迁户可以在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外,再行向本村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因当时徐应生、江爱金一家仅剩徐晓洪一人为农业家庭户口,其他均为非农业家庭户口。为此,1993年12月6日,徐应生以“徐晓滨”(徐晓洪在生活中的喊名)的名义向原资溪县土地利用管理局递交了《个人建房征(占)用地申请书》。由于当时国土、建设、房管等职能部门审核制度不规范,未要求申请人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所以自1994年至1998年,原资溪县土地利用管理局、原资溪县城乡环境保护局、鹤城镇政府、鹤城镇土管站、泸声村委会、建设村小组等部门在未对“徐晓滨”户籍信息进行审核的情况下,陆续通过了“徐晓滨”的建房审批。房屋建好后,1999年12月,2001年2月原资溪县土地利用管理局、资溪县房地产管理局分别为徐应生办理了“徐晓滨”名字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至今,“徐晓滨”名字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直由徐应生持有。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资溪县境内没有“徐晓滨”名字的户籍登记。 (五)徐晓洪与“徐晓滨”的关系 2017年1 月14日,抚州市公安局专门成立调查组就徐晓洪与“徐晓滨”的关系赴资溪县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情况: 1、徐晓洪曾系资溪县一中89届初三(三)班毕业生,徐晓洪在资溪县一中使用的名字是“徐晓滨”。有如下证据证明: 资溪县一中毕业生登记本登记信息:89届初三(三)班班主任姜辉,学生徐晓滨,出生日期:1972年11月,籍贯:江西南昌。 公安部门经询问资溪县一中原教导处主任黄振槐、资溪县一中89届初三(三)班班主任姜辉、资溪县一中89届初三(三)班毕业生吴清良、李志刚、范凡,均通过照片辨认出了现在名为徐晓洪的人就是当年的徐晓滨。 2、徐晓洪在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的喊名是“徐晓滨”。有如下证据证明: 公安部门询问资溪县鹤城泸声村村主任邵顺吉、建设小组小组长何森茂、会计林新红,言村里人都是称呼徐晓洪为“晓滨”。调查人员出示辨认照片,也辨认出名为徐晓洪的人就是其村民徐晓滨。 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表登记信息:住址江西省资溪县泸阳乡泸声生产大队建设生产队邓家井水2号,户主姓名:徐晓浜,出生日期1971年11月12日。 2000年资溪县泸声村第五次人口普查登记。登记信息:户主徐小宾,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 2006年12月资溪县泸声村委会农户个人情况登记表。登记信息:户主:徐晓洪,男,1972年11月12日出生(1972年的“2”由“1”改过来)。 资溪县鹤城镇第六届村委会登记选民名册(2005年)。名单登记情况:选民:徐小宾,1971年11月12日出生。 2014年资溪县鹤城镇村委会登记选民情况:选民:徐晓洪,1972年出生。 综上,市公安局2017年元月18日向市委调查组出具了“认定徐晓洪与徐晓滨同属一人”的结论。 (六)少数党员干部发表不当言论情况 12月9日,徐应生带着徐晓洪岳父老杨、律师刘立立、自称是徐应生侄女等一行数人,先后找到资溪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周伟明、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长吴剑及鹤城镇党委书记乔志平,询问了解12月6日有关部门拆除徐晓洪在建房的情况,期间通过暗中摄像将双方沟通的内容拍摄下来。2017年1月8日,北京时间、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资溪县有关部门拆除徐晓洪建房”视频新闻。经调查,视频中内容虽然进行了剪切处理,但周伟明、吴剑、乔志平说过的不当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 三、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纪律责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