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农民罗衍宗,自己购置电影播放设备,10年间,走村串寨为农民们义务播放电影2000多场。日前,管理部门告知其放映资格被取消,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争议。6日,钦北区文体广电局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罗衍宗做公益的精神值得肯定,但在农村公开播放电影需要规范监管,已经登门与其沟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将主动为其提供服务和便利。 曾被冠以“最美基层宣传员”称号 2007年,罗衍宗花500元买了一台二手放映机,直播,为农民们义务放映电影,足迹遍布板城镇、小董镇、太平镇等地的大小村庄,10年间,放映了2000多场电影。罗衍宗的义务电影放映,受到了村民们的欢迎,还曾获得过当地有关部门认可。之前有媒体报道称,当地各部门的干部还对他的行为进行了表扬,他被冠以“板城好人”、“最美基层宣传员”等称号。 直到2016年12月26日,罗衍宗被镇里的工作人员找去谈话,被告知,他的放映资格被取消了,atv,2017年起停止放映电影,如果还继续放映,将会被查处。 罗衍宗不明白,义务为大家做好事,为什么会被叫停。日前,钦北区文体局放映站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称,公开放映电影,必须申请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遵守相关章程,并且要在固定的场所经营,而罗衍宗没有证件,不合法合规。 放映地点将固定,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 面对公众的质疑,1月5日晚,钦北区文体广电局回应称,2007年至2013年,罗衍宗相当于板城镇宁家放映队的临时人员。2014年,钦北区文体广电局发现罗衍宗从其他渠道获取放映电影的片源,于是口头通知罗衍宗来办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但其一直到目前都没有申请办理。于是,2016年12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上门通知,并宣传《电影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要求罗衍宗在办证期间暂停放映。 针对群众支持罗衍宗继续免费放映电影的呼声,1月5日,钦北区文体局局长李荣良再次登门与罗衍宗就停止放映的事宜进行沟通。“罗衍宗说,他与政府并无芥蒂,但觉得自己做了那么多好事得不到承认,心里不太好受。”6日,李荣良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和罗衍宗交流时,她能感受到“他是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人”。 李荣良说,将会为罗衍宗提供便利和主动的服务,罗衍宗也表示接受意见,近期将到钦北区文体广电局和钦州市第二电影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和接受业务培训,“不过他说最近身体不太舒服,等好些之后就尽快过来办理。” 获得放映许可之后的罗衍宗,还能像从前一样走村串寨地为大家播放电影吗?李荣良表示,今后将会为其规定一个固定的播放范围,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放映前要提前与管理部门报备播放地点和片目。” 焦点 义务放电影为何被叫停? 钦北区文体广电局表明,叫停罗衍宗放映电影行为,是依据《电影管理条例》要求的,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以及申请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备案。而且,电影公开放映必须在广电局和电影公司的许可及组织下进行,因为里面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涉黄涉暴涉政等播放安全问题的隐患,不能缺失监管。 “很多人从朴素的情感出发,认为做好事应该被鼓励,一旦去限制或叫停就不合人情,但电影放映是一种公共文化传播行为,如果长期从事,即便是做好事,也需要具备资质这个前提。”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宋维才指出,罗衍宗公益播放电影的行为已经具备长期、固定的性质,那么其播放影片的内容、安全性、版权,所选择的播放地点、场地安全等问题,都应该遵照相应的管理规定,以免引发不可控的影响。 公益放电影是否应纳入监管? 像罗衍宗一样为大伙义务播放电影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今后这样的行为是否都要纳入监管范围?如果纳入,如何监管?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