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法官问我,何老师,一定要拆除这座雕塑吗?这不是对您很好的宣传吗?我很震惊,觉得法官对于这样一桩侵权案在认识上有很大的距离。” 12月28日晚,全国城市雕塑艺委会专家顾问,甘肃省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何鄂向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讲述了山东省滨州市政府建造的《摇篮》城市雕塑高度仿冒她创作的兰州城市名片《黄河母亲》雕像,为此她进行长达七年维权诉讼的历程。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了解到, 12月27日,滨州市拆除了这座连同基座基石重达400余吨的山寨版“黄河母亲”雕塑。 该雕像建于2009年,长9米,j2直播,代表黄河流经九省区;高5.46米,代表黄河总长度5464公里,这样比6米长的兰州正版雕塑还要大。 2011年4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被告滨州黄河河务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何鄂经济损失27万元、精神损失3万元,拆除雕像侵权部分。 在雕像被拆除之后,何鄂表示,她并没有预想的胜利喜悦,而是感到十分沉重。“当地政府主持的文化建设,没有一点著作权意识,大肆仿冒,这既是对依法行政的破坏,也造成了今天的劳民伤财。” 兰州黄河母亲雕塑(左)和仿冒的滨州摇篮城雕(右)1 “政府仿冒比私人侵权性质更恶劣” 2009年,在全国城市雕塑展中,从国内660个城市精选出的60件城雕作品参展,《黄河母亲》雕塑获得了由住建部、文化部颁发的“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它的创作者就是全国城市雕塑艺委会专家顾问、甘肃省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何鄂。 正在此时,何鄂从网上看到山东省滨州市和山西省大宁县两地政府正在主持建造《摇篮》雕塑,这个雕塑高度仿冒了他创作的《黄河母亲》。 山东滨州“摇篮”雕塑高仿兰州“黄河母亲”雕塑相比于2002年陕西合阳洽川一位私营老板仿冒《黄河母亲》雕像,在那里置钱箱、香炉、磕头垫,引游人购船票上岸,何鄂认为,“这次仿冒事件看起来更为严重和恶劣。” 在她看来,政府主持文化建设,是为了让人民大众进行艺术的欣赏,而城市雕塑无疑是城市的眼睛、精神与名片。但是仿冒的城市雕塑是城市的垃圾,以低劣的所谓“文化”强迫给游人、市民观看,使整座城市降低了品质。 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去仿冒其他城市所特有的雕塑名片,这也是对依法行政的破坏。 何鄂认为,雕塑家如果只考虑出好作品,对出现的侵权行为视而不见,那么也称不上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雕塑家。黄河流经九省,甘肃兰州首创首建,陕西、山西、山东三省仿冒,四个省都有了真、假《黄河母亲》,如不刹车常此下去,势必越来越降低城市文化的水准,所以他决定起诉滨州市政府。 2 当地文化建设意识偏离正常轨道 2010年,何鄂聘请了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雪峰,准备起诉。 何鄂谈到起诉时遇到的困难,“记得一审开庭时,好多同行雕塑家说我年事已高,劝我不要去滨州,说由律师委托代理就行了。但我还是坚持去了,我的主张就是我起诉了当地政府,就得尊重政府;我运用了法律(维权),就得尊重法律。” 在法庭上,法官对何鄂说,“何老师,您为什么一定要拆这个雕塑呢,它不是对您很好的宣传吗?” 何鄂听完后很震惊,“作为法官来说,他在主持一桩侵权案,结果他还要这样来问你,显然是他的思想认识上有很大的距离。” 兰州“黄河母亲”雕塑者何鄂女士在当地老百姓中,也有人认为“我们”都是黄河儿女,就算这个雕像侵了权也无所谓。何鄂觉得,“整个社会舆论包括那位法官,他们没有文化建设的意识,将此引到偏离的方向去了。” 从2002年开始,何鄂一方面坚守“弘扬民族文化、创造时代精品”,一方面一直战斗在维权的路上。“我在敦煌莫高窟工作过12年,亲眼目睹了被誉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民族文化精髓。所以我们作为炎黄子孙、黄河儿女无疑是应该继承前人的优秀传统,担负起创造本世纪当代灿烂文化的重任;而不应该为了金钱和利益驱使,肆无忌惮地去仿冒和侵权精品艺术。” 3 一审判决称只拆局部相似部分 2010年,何鄂将滨州市人民政府连同滨州市黄河河务局一起告上了法庭。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