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我觉得自己当时做的,跟现在的专车司机还是有一定区别,我当时更愿意做的是共享经济的一种体验,类似于顺风车。我现在也会继续有顺风车的一些活动,也会继续坐顺风车。但是成为专车司机,以此谋生并不是我的目标。 北青报:你是否认为这个案子对以后的网约车处罚有借鉴意义? 李文谦:我觉得会有标杆性的意义,各地网约车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会更加严谨。 陈超:我不知道,但是这次案子赢了。 与国家网约车政策相关 北青报:什么时候得知要宣判的消息? 李文谦:27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给我打了电话。 陈超: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还是很意外的,我最近比较忙,所以没有时间去法庭,直播,只能交给李律师。 北青报:你们认为延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文谦:这案子首先是受关注程度比较高,第一次开庭,就来了几十家媒体。而且那时候网约车的争议还是很大的,而随着国家对网约车的相关政策出台,无论是公众还是政府都对网约车有了更明晰、更清楚的监管和分类。 北青报:延期的这段时间,你们有受到一些阻力吗? 李文谦:我自己从律师的角度,并没有受到一些干扰,但是我得知,陈超那边会有一些干扰,比如甚至不知道对方是谁,是什么身份,就给他提出和解的方案。 北青报:当初怎么决定要诉诸法律进行起诉的? 陈超:听证会申请遇到一些阻碍后,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吧,这是一个慢慢学习的过程。 北青报:陈超此前并没有打过任何官司,他说如果没有律师,也许他最终下不了这个决心,你怎么看? 李文谦:我并没有鼓动他,当时跟他讲了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他听进去了,并且因为被处罚两万,车子还被扣,陈超提起听证会诉求时又出现了一些不愉快,所以这也是让他最后做出决定,进行法律诉讼的动力吧。他在以一个普通人的力量去争取内心认为的合法性。 法律是一种生活方式 北青报:你们自己怎么看待这个案子?觉得自己对网约车新政的推动有贡献吗? 李文谦:这个案子还是很有代表性的,毕竟在出行方面它还是影响很大的。尤其是案子的延期,跟国家对网约车政策法规的制定,我觉得还是有一定关联的。 陈超:我觉得我确实有撞击到旧的制度,但是说到贡献,我觉得其实是每一个用户用脚去投票的结果。 北青报:别人会说你们是“专车第一案”当事人、代理律师,你们怎么看这个称呼? 李文谦:会有参与公共事件的感觉。 陈超:其实并没有觉得事情会到今天这种地步,我觉得当时我只是做了我想做的,像任何一个普通官司的诉求人,希望改变我们认为遭遇的不公正状况,只是正好和时代合了拍,才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北青报:会对你们生活有什么大的影响吗? 李文谦:让我对案子更有平常心吧,相信真理。 陈超:有的时候坐车,听到他们聊到专车,我说我就是那个打官司的人,有的司机竟会说感谢我,我觉得内心很温暖。 北青报:胜诉会不会让你们身边的人对你们给出高的评价? 李文谦:对律师来说,我们应该对正义保有持续的坚持吧。评价这个不好说。 陈超:可能会吧,其实有时候身边的朋友说到我的时候,还是很夸赞的,其实都是熟人,但是我觉得难道我会因为这个事情变得不一般吗?我希望生活继续。 北青报:这个案子对自己的成长有哪些触动? 李文谦:在这个案子之后,可能比较喜欢关注一些公众话题的案子吧,希望自己更能切入社会。从我自身角度,这是我个人办理的为数不多的公益案件之一,能够通过个别的案件,促进一些社会问题的思考和解决,具有很大的意义。 陈超:学习了很多东西,法律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要习惯。 新闻链接 “专车第一案”时间轴 2014年12月1日,陈超通过审核加入滴滴专车平台。 2015年1月7日,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 2015年2月11日,开奖,陈超申请召开听证会,在济南客管中心举行。几日之后,他收到了正式的处罚决定书。 2015年3月17日,北青报专访车主陈超,刊发报道《“专车第一案”车主:这是一次撞击》,第一次完整披露了“专车第一案”的起因、经过以及陈超的诉求、想法。 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一案”。 2015年4月15日,“专车第一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北京青年报相关报道成为法庭资料证据。 2015年6月,第一次延期。2015年9月,第二次延期。2015年12月,第三次延期。2016年7月,第四次延期。 2016年12月30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陈超胜诉。 本版文/本报记者 王晓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