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侯润芳)12月9日,恒丰银行发布公告,免去林治洪行长职务,但并未透露免职原因。这距离林治洪上任仅一年零四个月。 恒丰银行多名员工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林治洪因“舆情风波”问题被免职。此外,另有恒丰员工因在“舆情风波”中“涉嫌盗窃”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具体是何舆情风波,恒丰银行回复新京报称一切以公告为准。烟台警方则表示,atv,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将恒丰员工带回调查,目前正在审理中,其他不便透露。 行长被免职因涉“舆情风波” 12月9日恒丰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免去林治洪先生恒丰银行行长职务的议案》,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解除林治洪先生行长职务。 林治洪于2015年9月入职恒丰银行。他曾先后担任民生银行总行党委委员,兼任民生银行香港分行行长。 记者获悉,在恒丰银行发布公告的当天下午,恒丰银行总行内部召开会议,宣布免去林治洪的行长职务。此后两天,与会人员陆续向所属部门的部分人员传达会议精神。 “会议主要说了三点:第一山东省对恒丰银行经营状况非常满意;第二免去林行长职务,原因在于林行长涉及到舆情事件;第三,银行一刘姓员工涉及在“舆情风波”中泄密被审查,但没具体说泄密内容。”恒丰银行一部门总经理介绍。据该人士介绍,9日下午,其所在部门的领导通过电话会议传达了总行会议内容。 这一会议内容得到另一恒丰银行员工证实。该员工表示,10号下午,其所在部门被聚集在一起传达总行会议精神。“林治洪职务的解除不是因为工作问题,不是因为经营问题,而是因为参与恒丰舆情风波的问题,这种损害恒丰整体利益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 据商业银行法,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监管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如有贪污受贿、挪用财产、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个人巨额负债未清偿、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情形,不得担任银行高管。 一位商业银行董秘表示,因为舆情风波将一家银行的行长免职的很少见。另一上市银行的内部人士表示:“无论任何理由解聘行长,银行均应在三日内向监管机构书面报告。” 据恒丰银行公司章程显示,董事会决议要在10日内向银监会备案。如果董事会在行长任期内解聘,需在一个月前提请监事会。 林洪治被免职事先是否提请监事会、是否已在银监会报备,记者昨日联系恒丰银行和银监会,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涉“盗窃案件” 恒丰银行职员被警方带走调查 什么“舆情风波”让银行行长被免职? “总议会议上称,前段时间恒丰银行发生盗窃案件,经公安部门侦查,锁定了嫌疑人。12月8日下午,恒丰银行武汉分行筹备组组织人力资源总监刘某正在总行参加培训,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上述恒丰银行一参加会议的人员表示。 据来自恒丰银行内部会议的消息,在警方调查中,刘某“交代了盗窃有关的行为”。 刘某盗窃了什么?为何盗窃?恒丰银行方面未给本报记者回复。 刘某的朋友向新京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刘某在接受警方调查后的声明,刘某在声明中称,直播,其向警方所作笔录都是受到威胁后被迫按手印的。今年10月份,有记者联系其采访,考虑到接受媒体采访可有效控制舆情,才将工牌借给记者。刘某在声明称,被迫承认接近记者是林治洪行长秘书授意。刘某声明其虽然和林治洪曾同在民生银行工作,但从未谋面,在恒丰银行期间仅与同事一起向林治洪汇报过两次工作。 新京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刘某,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5月,有举报材料曝光,包括恒丰银行现任董事长蔡国华在内多名高管私分过亿公款。有媒体报道称蔡国华因怀疑林治洪和前任行长联手举报,将林治洪免职。 一位接近前任行长栾永泰的人士向新京报表示,恒丰银行前任行长仅在林治洪担任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时见过一面。“当时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做得不错,而恒丰银行的这块业务为短板,前行长带着几个人去学习。”上述人士表示,恒丰银行前任行长离职后与林治洪再无任何往来。 2016年5月,网络出现对恒丰银行“现任高管蔡国华私分公款、违规安排员工配资持股”的举报,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9月,恒丰银行前行长栾永泰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了该行高管私分逾亿元公款的情节,并向纪委部门实名举报了恒丰银行违规进行股权激励、私分公款、违法转移资金等问题。9月23日,财新周刊刊登了有关此案的报道《恒丰银行内讧》,报道称该行管理层曾调动银行资金430亿元之巨,用以实现对该行的股权控股,已给银行造成数十亿元直接损失,并带来巨大风险。11月21日,《财新》周刊发表了封面报道《恒丰银行股权控制术》。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