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业绩造假的企业,仍得到当地县政府的力挺而中标,这一蹊跷的事发生在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 咸丰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当地准备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咸丰大道。 4个月前,湖北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布咸丰大道招投标结果,河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路桥”)以政府付费总额8.69亿元中标该项目。 然而,恩施州纪委接到匿名举报称,河南路桥提供的业绩工程属于未完工工程。湖北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邀请咸丰县派人前往调查,遭拒绝;再邀请咸丰县派员一起去省局咨询,又遭拒绝;该局认定河南路桥业绩造假,并连续函告咸丰县相关部门,要求当地对此作出处理,仍遭拒绝。 《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伪造工程业绩的,中标无效。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该局认为中标企业“功不抵过”,但咸丰县认为中标企业“瑕不掩瑜”。 省道S232与乡道Y003交叉口处,竖立着黔张常铁路项目标牌。本文图片均来自 澎湃新闻记者 周琦 图连日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咸丰县多个部门采访,想要了解此事进展,均遭推诿。 咸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勇表示,目前该县已和河南路桥签订了意向性合同,按规定采访此事需经过恩施州委宣传部批准。但恩施州委宣传部却否认有这一规定。 恩施州PPP办公室主任黄家新表示,这个招投标项目确实出现了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咸丰县意见不统一的情况。目前,咸丰县正在和采购部门协商,看如何做才能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以超低价中标 咸丰大道工程项目是黔张常铁路丁寨火车站到咸丰县城的城市快速主干道项目,道路全长10.7公里。 这条道路是2016年恩施州重点项目之一,是恩施州采取PPP模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也是湖北省首批6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之一。 咸丰大道工程项目于2016年6月30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信息,项目计划投资6.07亿元,工程建设的其他费用(土地费用等)由政府负责。 8月12日,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该工程评标结果,河南路桥中标。 评标结果显示,咸丰县政府在此工程项目上的需付费总额,分别为河南路桥约8.69亿元,中建三局约9.8亿元,湖南建工约10.04亿元。 一位参与过此次投标的知情人告诉记者,此次投标共有7家工程企业参与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河南路桥与第二、三名评分仅存在零点零几分的微弱优势。 11月29日,河南路桥集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河南省路桥集团成功签约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大道PPP工程项目》一文,称由河南省路桥集团承建的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大道PPP工程项目,属城市主干道建设项目。总投资10.8亿元,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路线全长10.7km。该项目成功签约,是河南省路桥集团在湖北省的首个PPP项目,标志着集团公司在湖北施工领域里开启了新的篇章。河南路桥集团董事长傅亚峰表示,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咸丰大道PPP工程项目,进一步在湖北市场彰显河南路桥企业形象。在建的丁寨火车站。 12月6日,澎湃新闻在丁寨乡发现,丁寨火车站尚在建设中,直播,咸丰大道工程尽管中标公布超过3个月,鲜有动工迹象,附近村民告诉记者,当地政府宣传是今年年底开工,目前动迁已经基本结束。 咸丰县拒绝参与调查 河南路桥中标后,即遭举报。举报者认为,河南路桥涉嫌业绩造假。 公开资料显示, 此次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至少有1个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3亿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含桥梁)投资或施工的项目业绩。 举报人称,河南路桥提供的业绩工程其实是烂尾工程,仅此一项就明显违反《招投标法》,理应作出废标处理。 澎湃新闻获得的几份文件显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曾多次给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恩施州人民政府、恩施州纪委、咸丰县人民政府发文,称曾邀请咸丰县派人赴秦皇岛项目实地调查遭拒绝;经过调查,河南路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完工证明材料属实,已函告咸丰县财政局要求从速依法处理,但咸丰方面表示认定结果和该局认定结果不一致,拒绝处理。 这些函件,还原了事件的调查经过。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