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副市长陈刚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之后,11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进行了1个多小时专题询问,陈刚副市长和市住建委、城管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进行了答复。 针对本市老旧小区改造中比如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难题,本市拟研究通过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还将研究老人达到一半以上的老住宅安装电梯其他人不得反对等制度。 陈刚所作的议案办理报告中提到,目前本市住宅总面积约51250万平方米。其中,1990年以前建成的约6950万平方米、128万套;1990年以后建成的约44300万平方米、436万套。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中提到,“十二五”期间北京共完成463万平方米老旧住宅抗震加固、5504万平方米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40余亿元,惠及居民89万户。从议案中代表反映的问题和调研中了解的情况来看,老旧小区楼体屋顶渗透、上下水管道堵塞、电力容量不够、车位数量不足、安保设施不全、适老设施缺失、电梯存在安全风险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陈刚作的议案办理报告中提到,北京正在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本市将明确推进更符合小区实际的改造内容。比如,老年居民(60岁或者65岁)在同一单元内占到一定的比例(如50%)以上,少数产权人不得阻挠大多数产权人增设电梯的决定。同时,为促进形成业主共同决定,立法将研究推行默认表决,对房屋和附属设施改造,研究制定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的,视其为同意的规定。此外,针对少数业主妨碍大多数人行使合法权益的行为,本市将推动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中,借鉴德国等国的强制拍卖,香港等地的强制收购等办法,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老旧小区增加停车位、增设电梯的资金筹措问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研究通过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收益业主付费的模式解决筹措资金问题。 陈刚提到,老旧小区改造将坚持基层组织、居民申请、市场参与、政府支持的方式来实行。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改造欲望又在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可以通过达成业主的共同意愿进行申请,申请后就可以组织实施。陈刚表示,现在宜居问题已经上升为老旧小区改造中群众的主要诉求,这些事恰恰花钱最多,矛盾点也最多,这些都涉及到体制机制要改革,要有统一的规划和综合的政策,特别要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居民的关系,“政府的财政不是福利,引入市场机制以后受益者有什么权益和义务都要理清楚,将尽快研究落实这些问题”。 询问现场 代表追问电梯安装进度慢 现场“搬出”《物权法》 陈刚作报告后,现场进行了代表询问,陈刚和市住建、规土、城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坐成一排,在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11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向他们进行询问,他们一一进行答复。 代表们的问题集中在老旧小区改造进度相比预期较慢、资金筹措等范畴,卫爱民代表在询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时,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在答复进度慢时表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全体居民百分之百同意才可以安装,还现场查阅了《物权法》,读了《物权法》相关规定,卫爱民代表对此提出法律适用的不同理解,他称根据《物权法》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安装。这是持续1个多小时的问询现场一个片段,围绕这些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询问气氛热烈。 刘维林委员提到,之前提到过今年年底之前要试点老旧小区加装24部电梯,现在到年底还有一个多月,询问这项工作进展到什么程度,这24部电梯加装带不带有普遍推广的意义和特点。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答复,从今年3月开始部署这项工作,目前各个区都基本确定了试点项目,朝阳区、丰台区的项目已经具备实施条件,但目前离年初确定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原因是低层业主协调难,“由于安装电梯就会对低层的采光、通风、照明形成一定影响,又必须要100%的业主同意,低层业主觉得对他的权利影响比较大,不同意。”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