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发布消息称,即日起,将组织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及地方财政厅(局),联合开展地方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将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收支等问题,其中,部门“三公”经费被列为必查项目。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覆盖面将达到100%,依法不予公开的部门除外,包括各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或单位。重点检查五方面内容,分别是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细化程度和公开形式。 财政部要求,部门决算中,部门“三公”经费为必查项目。同时,还将对“三公”经费的具体内容检查,包括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区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atv,atv,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根据部署,此次检查工作计划于2017年1月20日前结束。财政部将在检查结束后,对各省市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量化排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典型案例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