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要充分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发挥土地集体所有的优势和作用,切实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农村集体土地由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要充分维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要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各项权利,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三个原则之外,还要坚守农地农用的底线。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必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要加强对工商企业下乡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监管,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化”建设。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应主要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和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把一般种养环节留给农民,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要谨记这一句话,“老板下乡,应是带动老乡,而不是代替老乡。”(本文首发于人民日报经济社会微信公号“rmrbjjsh”)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