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涛说,他当年是在面临办案人员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才违心作了伪证。一份关于敦促马朝晖被杀案中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是2006年办案人员 传唤他时向他出示的,李文涛至今一直保存着。当时,李文涛的妻子张永红因为拒绝作证而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讯,后来警方以她涉嫌伪证罪为由还将她列为了网 上逃犯;最让李文涛揪心的是,那一年就要参加高考的儿子也已经被办案人员传唤。 至于指控李文浩杀人的证据,除了他本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之外,公安和检察机关提交的客观证据就只有一份足迹鉴定书。 2004年,经临汾市公安局技术鉴定,凶案现场留有李文浩的脚印。李文浩对此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2005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新的检验意见认为:“不能确定现场鞋印是否系犯罪嫌疑人李文浩所留”。 2014年1月,临汾中院的第三次一审判决认为,有关现场鞋印是否为李文浩所留的两份鉴定意见“矛盾,且彼此排斥,故均不予采纳”。 否定了这份足迹鉴定之后,临汾中院是在没有客观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仅凭李文浩的口供对他做出了死缓判决。 谁是真凶?有人曾供述杀害马朝晖事实 目前,终审一同被判处死缓的李慧、李文浩正在山西省不同的两个监狱里服刑。虽然两人已经入狱服刑,但马朝晖被杀案并未因此而尘埃落定。 案件从侦破阶段一直到现在,有一个传闻在翼城县广为人知,j2直播,那就是案发不久,曾经另有他人向警方供认过杀害马朝晖的事实。 马朝晖被杀案经过两次发回重审,于2013年在临汾中院迎来了第三次一审。 在开庭之前,律师们在案卷中第一次看到了这样一份笔录,翼城青年周某某在2004年就供认,是他和另外一名姓马的翼城青年将马朝晖给杀害了。 这两名青年曾经是警校的同学,他们从在校期间开始,就分别实施过抢劫、盗窃和敲诈等犯罪行为。 首先纳入警方视线的是周某某,他在案发不久后给李慧的家人寄去了一封敲诈信。根据周某某因敲诈而被判刑的判决书显示: 2003年10月8日,也就是马朝晖被杀六天后,周某某以提供马朝晖被杀案的杀人线索为由,给李慧父亲李纯泰寄去一份勒索20万元的敲诈信,并要求李纯泰 按期给他的银行卡打款。 翼城警方从敲诈信中留下的银行卡号以及敲诈信的笔迹入手,很快将周某某抓获。2004年3月,周某某因犯敲诈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周某某在翼城县看守所继续因为马朝晖被杀案接受警方的讯问,这时,他供认了伙同翼城青年马某某杀害马朝晖的事实。在周某某供认参与杀人的案卷中,不仅有他的口供,而且还有周某某当时凭记忆画出的凶案现场的平面图。通过和警方绘制的现场平面图相比较可以看出,周某某手绘图上的沙发和茶几,以及电视机、电脑和空调的摆放位置,与案发现场的实际情况高度吻合。 这张手绘的案发现场平面图带给人们最常规的推测有两种,要么是周某某真的到过案发现场,要么就是讯部人员在笔录上弄虚做假。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