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刘洪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现行的疫苗伤害救济制度存在救济范围较窄、补偿标准不够明确、补偿程序复杂以及因果关系认定过于严格的问题。” 俗话说“因病成医”。早已对疫苗相关制度心存质疑的吴焱,从一名信息技术员摇身一变,成为一名对疫苗异常反应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深的维权斗士。 10月18日上午,吴焱起诉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红花岗区实验幼儿园一案在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开庭。面对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吴焱亲自上阵。他不相信律师,他觉得律师不懂疫苗。 身穿粉色衬衫的吴焱在原告席上自信而强硬,对被告代理律师的叙述表现出极大的不屑,“他根本不懂疫苗”。 庭审后的下午,吴焱也异常的忙,他准备参加一个联谊会,这个会议旨在讨论疫苗异常反应相关政策的改进,吴焱扮演着倡导者的角色。 朵朵一家等待着法院开庭。 受访者供图 “他们不懂疫苗,真是无知者无畏”“他们如果告知了我要在幼儿园接种疫苗,我根本不会让朵朵接种。”吴焱翻开朵朵的接种本,以往朵朵的疫苗接种全都在遵义市的三甲医院进行。唯一一次在幼儿园接种,悲剧就发生了。 今年9月22日,遵义市中医院和红花岗实验幼儿园突然收到吴焱的起诉书。吴焱起诉这两家单位在朵朵于2011年10月18日接种A+C流脑疫苗前,没有履行应有的告知义务。 如今,遵义市中医院负责那一批次接种的防保科科长早已退休,区实验幼儿园当时朵朵的班主任也早已离职。 5年来都相安无事,遵义市中医院和区实验幼儿园因“无端被告”感到十分冤枉。 红花岗区实验幼儿园吴娱老师介绍,幼儿园从2000年起开办,至今已经16年了。可这16年来,从未出现过像朵朵一样因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的情况。 幼儿园教学楼一楼的右侧是保健室和厨房,直播,这是幼儿园孩子健康的两道关口。每次市、区接种疫苗的通知下达至幼儿园,幼儿园保健室都会通过各班班主任以张贴告示、在教室门前小黑板写告示等形式通知孩子家长接种的相关事宜。一直如是。 吴娱对吴焱告幼儿园十分不解:“他说幼儿园没有告知他要给孩子接种疫苗,那么他不知道幼儿园向家长收取接种本就意味着要接种吗?” 幼儿园在通知家长接种疫苗设置了“三道关卡”:在教学楼门口张贴接种补种的通知,班主任在教室门前小黑板上的重申和向家长收取接种本。吴娱认为,吴焱不可能不知道幼儿园要为朵朵接种疫苗。 在吴娱眼中,吴焱告幼儿园只是他起诉遵义市中医院时的殃及池鱼。因为在遵义市中医院取证过程中,幼儿园为其提供了朵朵接种疫苗后依然正常上课11天的出勤记录。这被视作朵朵的病发与遵义市中医院和幼儿园的通知乃至接种过程没有关系的重要证据。 但吴焱并不这么认为。他反对幼儿园在这件事上有太多的默认,默认家长收到通知、默认家长能理解幼儿园收取接种本的行为代表着“要接种了”而非单单的查漏等等。这导致作为家长的吴焱连朵朵什么时候补种疫苗都不知道。 吴娱表示,幼儿园只负有通知家长要为小孩补种疫苗的责任,让区中医院的接种人员到幼儿园为小孩集中接种,atv,完全是出于方便家长的考虑,“免去家长单独带孩子去接种而耽误工作的麻烦”。 庭审中,遵义市中医院的代理律师多次强调,吴焱要起诉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提供疫苗的疾控中心,而非仅仅贯彻上级卫生部门指示、执行接种工作的遵义市中医院。况且,责任主体疾控中心已经对吴焱作出了补偿,那么吴焱的起诉就相当于无理取闹。 吴焱坚称对方根本不懂“通知”和“告知”的区别。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发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2修订稿)》显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 同时,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而上述这些遵义市中院和区实验幼儿园都没有做到。 吴焱认定对方都不懂疫苗,“如果他们懂疫苗,根本都不会那么轻率,真是无知者无畏!” 庭审后,吴焱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仅他得知的疫苗受害者家庭就有数百个,这个群体几乎每天都有新成员加入。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吴焱意味深长地说着,像自问,又像在诉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