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下半年,双江村村民帅锐邀约干杰、余威等人购买了潜水衣、金属探测仪等装备,一起到江口沉银遗址保护区内挖宝,随后兰发明、周光中加入,形成了固定的5人挖宝“公司”。帅锐自封船长,负责开船,并组织干杰、余威、周光中轮流下水挖掘,兰发明负责提石头,放风。 法院查明,帅锐等5人共挖到2个50两、1个25两、1个10两的银锭以及碎银若干,由帅锐卖出,共计10万元,5人平分。帅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法院已经判决的25人中,至少有11人与帅锐一样,在警方集中抓捕行动期间,仍在顶风作案,继续在遗址区域范围内挖掘寻宝。 彭山江口岷江河道中打捞出水的银锭。 中新网 图 彭山江口岷江河道中打捞出水文物上铭刻年号的金册。 中新网 图2.5平方公里开放区域的保护困境 据彭山区文管所所长吴天文介绍,2005年,“江口沉银遗址”所在河道进行市政工程建设时,发现7枚银锭,文管部门开始关注这段江面的情况,凡是有采沙、挖掘作业的活动,文管所都派人盯守,发现了文物就收回文管所封存、保护。 吴天文说,2010年之前,河道有人抽沙,文管所每天派两人到抽沙船上值班,发现有文物即收回,不过不像老百姓传说的“每天都能收到五六个银锭”那么夸张。 2010年10月,“江口沉银遗址”获批为眉山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岷江大桥为中心,上、下约2000米,面积约2.5平方公里,并设立界碑。从此,这一区域内禁止任何开采活动。但老百姓捕鱼是合法的,未予禁止,这让盗掘者有机可乘。 2011年,岷江大桥上游的“老虎滩”发现大量出土文物,彭山区文体新局、公安局联合制作宣传栏,向群众宣传告知重点保护范围,并从上游大坝放水,将裸露的河滩淹没。 彭山区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遗址确立了保护级别,划定了保护范围,一度让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陷入两难境地。如果不明确保护范围,无法界定挖掘开采活动是否违法,但划了明确范围,似乎又更有利于盗掘者更加精确地找到文物,就像一把“双刃剑”。他说,2013年开始,人们的寻宝方式从在河滩上挖掘,升级为用潜水设备、金属探测仪等在深水区挖掘。吴天文说,atv,文管部门建立了不定期巡查制度,晚上11点之后,不定时、不定点地巡查,发现江面上有停留的可疑船只,就用强光电筒警告,确认是在挖掘就报警,但很多时候警察来了也只能望洋兴叹,“我们和警察在这岸,别人撑船从对岸离开,跟我们打‘游击’。”此外,无论是彭山文物部门还是警方,都没有快艇,即使有,很多河段也不具备通航条件。 2014年5月1日前后,吴天文和文化稽查大队大队长一行四人例行巡查,在江边一辆车上发现了潜水挖掘工具,沿江查找,几个盗掘分子靠岸躲进了江边一家弃用的民房内。于是他们守在外面,向警方报警,几个人被抓获的时候,身上还穿着潜水衣。吴天文介绍,这时警方的前期摸排、调查也基本结束,大规模的抓捕行动全面展开,由公安部督办的“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件就此收网。 江口镇政府紧邻彭山汉崖墓博物馆,“江口沉银遗址”界碑就在门前的公路边上,碑的背后便是岷江与府河交汇口的“老虎滩”。近一年多来,在这里停留的路人或游客有所增加。 博物馆内,有一块展板上对“石龙对石虎”作了介绍,吸引着游客的注意。展板介绍,江口石龙位于彭山县(现为彭山区)城东北4.5公里处的江口镇石龙村,石龙凿于原宋代伏虎寺山门外,与之相对的石虎于“文革”中被毁,石龙长期被泥沙掩埋。1984年,县文管所将覆盖物清除,方展现全貌。石龙系高雕,长14.7米,宽0.7米,石龙下有一池,泉水常年不断。池下约10米处,有先人徐元烈题词两则,一为考证,一为诗“石龙对石虎,金银萃山薮,中华宝藏兴,民族昭千古”。 如今,游客们出了博物馆大门,总会横穿门前的公路,站在“江口沉银遗址”石碑旁边,向着江河交汇处的江心久久眺望。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