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祥。 1988年,甘肃东乡族自治县的马国祥组织同县500余人到肃北县淘金,在完成肃北县黄金局交售的黄金任务后,还剩下13,025.3克(约26斤)黄金需马国祥自行依法向甘肃省人民银行交售。 于是,马国祥安排了车辆前往兰州。 在途径武威市时,被缉私队民警拦截,以非法开采的名义将黄金和解放车扣押。随后,司机被收容审查后释放,但被扣押的黄金及车辆,至今未予退还。 9月2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马国祥的代理律师彭红红处了解到,马国祥向武威市公安局申请赔偿的要求,因没有法律依据被拒绝。 目前,马国祥已经向甘肃省公安厅发出《刑事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28年前的黄金扣押案 1987年,甘肃省肃北县为了发展县域经济,经县政府研究将肃北县南山地区的沙金开采对外开放。 肃北县公安局证明材料。 东乡族自治县的马国祥获悉这一信息后,向当地乡镇企业局提交了证明并经肃北县政府同意,办理了沙金开采许可证。 1988年3月,马国祥在组织了东乡族自治县平砖乡、那勒寺乡、五家乡、凤山乡、果园乡共计500余人,进入肃北县红乃湾开采沙金。 “那时候很穷,我们这儿一个月能有70多块钱的收入就算不错了。”今年已经69岁的马国祥提起28年淘金故事,仍然觉得那是改变自己命运的事,“那会儿淘金一天给5块钱,淘出金子还有奖励, 三四个月就能挣1000多块。” 马国祥回忆,大伙采金都非常卖力,毕竟赚到的都是自己的,以致超额完成任务。 “采金结束是在7月份,我们按照肃北县黄金局下达的任务交售完黄金后,发现还剩下13,025.3克黄金,有26斤重。”马国祥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多出来的黄金肃北县黄金局没有收购,要马国祥自己交售给甘肃省人民银行。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委托他人携带、买卖黄金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所以这剩余的黄金必须交给银行才行,不然就违法犯罪了。”马国祥说。 1988年7月26日,马国祥让司机马尕给和押运员马金明驾驶解放车到兰州运送剩余的黄金。“随车除了黄金还有部分工友的行李和工具。”马国祥称,车辆行驶到武威市时被被原武威地区行署公安处(武威公安局)的缉私队民警拦截了,给出的理由是怀疑这批黄金是非法开采的所得。 “当时就把黄金和车辆查扣了,司机和押运员扣留了半天。”马国祥得到消息后,立刻就赶往武威协商有关情况,并提出返还黄金和车辆的请求。 不过,武威警方称,需要核查清楚后再做出答复。 “当时的金价都在75元一克左右,价值97万元,都是我们这些淘金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所得。”马国祥称,虽然开车的司机被收容审查后释放,但被扣押黄金、车辆等物品却至今未予退还。 肃北县黄金公司证明。 从信访到打官司 事情发生后,马国祥一直为被扣押的黄金和车辆奔走着,可是武威市公安局却一直都没有给任何答复。 “1991年,我曾到武威市公安局问询处理意见,他们告诉我正在调查,让我回去。第二年年我们又去问,公安说不予调查处理。”马国祥觉得,自己遭遇了不公,首先办案的程序违法了。 “他们扣押没收黄金和车辆的时候,没有依法告知我,也没有告知我法律救济途径,这不就是明显违反法定程序嘛。”马国祥还觉得,认定的事实出现了明显的错误。 “原武威地区行署公安处认定我采掘沙金,是属于非法开采。”马国祥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自己办单经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县政府同意,还经肃北县黄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办理了沙金开采许可证且在肃北公安局办理暂住证后,才开始开采沙金的。“我办理了合法的采金手续,我不属于非法开采。” 马国祥向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展示了2012年2月23日肃北县黄金公司出具的证明以及肃北公安局制发的暂住证和证明。从两项证明上可以看到,马国祥当时并不是非法开采。 “我一直希望借助政府的力量,把情况反映上去。”在马国祥坚持了多年的信访之后,案件终于在2011年开始有了新的起色。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