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土局。 73岁的黄祖仕对5年前的那次宣判记忆犹新。 2011年2月11日,四川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原计划开庭宣判原告四川省资阳市天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缘公司”)与被告资阳市国土资源局的两起诉讼,法官何平直接把判决书给了原、被告双方,均判天缘公司胜。 事发后,法官何平被法院处以行政警告处分。理由是他没有听从该院院长“暂缓宣判、等市上研究”的指示,也没有复庭,宣判程序上出了错。 5年来,天缘公司和资阳市国土局已经打了4场官司,其中3场官司共历经当地两级法院10余次审理,天缘公司均以胜诉告终。 这场开发商与国土局的诉讼拉锯战源于2005年天缘公司一次“救急”行为:当年,天缘公司借给资阳市师范学校(下称“资阳师范”)200万元,以解决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双方同时约定联合开发学校周边的8000平方米土地,收益用于偿还债务。 天缘公司负责人黄祖仕对澎湃新闻(香港开奖直播)称,上述协议因对方反悔并未履行,天缘公司高价拍得土地后,开发过程中却遭遇到了与资阳市国土局的种种“不愉快”: 市国土局先是拒绝为天缘公司办理结清土地款手续,被法院认定不正确履职;后又解除与天缘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被法院认定滥用职权;开发项目竣工后,国土局又拒绝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被法院判理由错误。 连败三场官司之后,资阳市国土局又发函要求天缘公司缴纳延期开工违约金,天缘公司不服,双方第四次对簿公堂。7月25日,该案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涉事项目开发的每一个阶段,都得通过行政诉讼来推动。”黄祖仕说,现在公司是他儿子在管理,他则专门来陪国土局打官司了。 官司前因:房地产公司救急后遭遇反悔 2005年5月13日,资阳师范与天缘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协议明确:“为了维护学校稳定,避免失地农民集体闹事,天缘公司向师范学校借支200万元,师范学校则同意将学校周边地段内土地8000平米与天缘公司联合开发,其收益用于偿还学校债务。” 黄祖仁说,此前两天,资阳师范因建校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近百名民工前往资阳市政府、市教育局讨薪,市里和教育局领导要求,资阳师范在一周内筹资解决。于是,学校提出以联合开发学校临街土地为条件,向天缘公司借款200万解决民工工资,双方同意。 不过,天缘公司最终获得上述地块的开发权,花了更高的价钱。 到了2008年2月2日,资阳市国土局刊发上述土地的拍卖公告。黄祖仕说,天缘公司两次紧急致函资阳师范学校,并呈报资阳市教育局,协商联合竞买土地事宜。函件中提出:“若该地拍卖时限前两天尚未得到回复,公司则单独参与竞买,但无论价格高低,竞得土地后仍与贵校按约定,联合开发。”但资阳师范和市教育局没有对此回应。 2008年2月28日,天缘公司独立参加竞拍,以高价拍下上述地块。当年3月3日,资阳师范却向天缘公司传达了资阳市教育局撤销联合开发方案的指示,称资阳市政府收回该地块,另有安排。 该地块紧邻学校,位置优越,再加上房价持续上涨,天缘公司不愿放弃。 2008年3月12日,天缘公司与资阳市国土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直播,缴纳了200万元定金,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黄祖仕称:“考虑到政府还欠我们2000多万工程款,便致函市国土局,请求以政府性工程欠款抵缴土地款,等了很久国土局都没回应。” 2009年7月13日,资阳市政府在当地媒体发布清缴拖欠国有土地出让价款通告。天缘公名列其中,通告明确:“在2009年9月30日前缴清应缴纳的国有土地出让价款的,不追究其违约责任。” 黄祖仕说,2009年9月15日,天缘公司向资阳市国土局缴纳500万元土地款,但次日再去缴纳余款时,国土局却拒收。天缘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公司曾数次致函市国土局,请求缴纳全额土地价款。 第一场官司:法官未“暂缓宣判”被行政警告 2009年12月10日,天缘公司将资阳市国土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遵守资阳市政府2009年7月13日通告的承诺,为天缘公司办理结清土地款手续。 据一审判决书记载,2010年5月12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开庭,法庭上,资阳市国土局称,不能为天缘公司办理结清土地款手续,因需等待政府专门机构答复,在专门机构没有明确意见之前,不能对涉诉地块作出处置。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