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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8日,身患癌症的前华为高管魏延政去世,享年41岁,魏延政的妻子代他发朋友圈向大家道别。大家的心情正如之前检查时医生所说,“这么年轻,太可惜了”。 魏延政在《我在华为的半打岁月》、《我在华为的抗癌岁月》和《人生若如几回忆》几篇文章中曾详述患病以来的经历,以及与公司的关系。 毕业于北大计算机系,后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魏延政,曾供职于英国电信研究院CTO office。2006年回国加入华为,并从技术转向市场,因工作优异很快升为18级专家。 2011年,查出“透明细胞肉瘤”,是一种三年死亡率高达80%的绝症。扩大切除后,又回到了工作岗位,此后两年中经历了扩散、截肢、放疗、化疗、复发、扩散反复的过程。 2012年,病假中的魏延政称,接到“劳动合同顺延至病假期结束”的通知,与HR沟通被告知“病假期结束后再续签新合同”,出于信任他签了病假期间的临时合同,但之后并没有续签新合同。 同年,华为通过大病商业保险向魏延政一次性赔付20万。 2013年,魏延政接到电话通知,如果在5月6号这个最后期限交不上病假条就视为病假期结束。他也得到有关部门答复,依据法律公司可以不和他续签合同,病假期结束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同时魏延政在博客中提到,华为打算以上海平均工资4000元的80%给予其N+1(即每一年工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N为工龄)补偿。 2016年6月23日,也就是魏延政去世前一个月,他仍在文章中写到,在他癌症截肢后最无助的时候,华为与他终止合同。 面对身患最罕见恶性肿瘤的高管,以加班文化、苦难辉煌著称的华为成为了网友们的声讨对象,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员工患病与公司责任的巨大争论。 魏延政最后一条微博下的评论网友们的争论主要集中于几点:华为按规定给予魏延政赔偿,合法但不合情;面对身患重症的魏延政,应该给予病人更多关怀;华为按企业规定做事,不应该对其实施“道德绑架”;国家、组织都不可靠,亲人健康最重要。 其实归根结底还在于,华为给魏延政的赔偿到底合不合理?面对这样的重症病人,华为及其他企业摆出什么样的姿态或承担多少责任才算有人性? “华为到底给魏延政多少赔偿?” “华为到底给魏延政赔偿了多少钱?”,“病假期间的工资、股权分红算不算赔偿?”,这是外界最关心的问题,这也是切实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利益点。 根据魏延政的文章内容,2012年华为通过大病商业保险向他一次性赔付20万,2013年华为按上海平均工资的基准进行3200×(N+1)的赔偿,期间签订了两年的长期病假合同。 他也写到,“家里有癌症病人、手术、放疗、化疗一通下来,你们就会清楚20万够多大点屁用!我的恶性肿瘤是肉瘤里最罕见也恶性最强的,现有的化疗药对我根本不起作用。3200×(N+1),确实够买那么一两包没啥用处的药水的。也能买那么几包奶粉。” 这样看来,华为对魏延政的赔偿应该是大病商业保险赔付的20万以及3200×(N+1)的补偿以及长期病假。但从魏延政的话看来,对华为给予的这些赔偿他是很不满意的,他甚至以华为的巨额捐款来进行对比。 但也有华为的内部员工分析,像魏延政这样的高管,他每年的个人收入不至于看不起病,他是想给自己的家人留有更多保障。 作为18级员工,已经处于食物链的顶端,每年的年薪应该在百万左右,而且还有相应的股票分红,大约120万~300万。华为”心声社区“上的一位员工提到,因为他不菲的个人收入,很多人对他的同情也减了几分。甚至有人认为他是不满足,不懂感恩东家。 然而,正当工作所得和公司赔偿毕竟是两个概念,工作所得是从个人角度而言的,赔偿是从公司角度而言的。魏延政靠自己工作获得的工资和股权分红,应不应该被视为他不可以获得更多赔偿的前提? 目前,华为方面还未对相关的赔偿进行回应。 “除了重病,过劳死事件也难断” 除了员工身患重病死亡,atv,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高强度、绩效考核、经常加班等因素导致员工猝死的事件屡见不鲜。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