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环保部官网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情况。 澎湃新闻(香港开奖直播)注意到,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环保局等单位查办了8起典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并依法予以处罚,罚款总额超60万,此外,公安机关对2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单位的共5名违法行为人、6起排污单位的共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显示,8起典型案例中责任方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单位的有2件。 其中,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OD水质在线监测仪自2016年2月8日至22日期间处于死机状态,无法运行。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运维人员2016年1月29日至2月26日期间未按相关要求到企业进行日常运维操作,致使水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不正常运行使用;并在2016年2月26日当天伪造了2016年2月5日、2016年2月19日的运行维护记录与质控样比对监测记录。 对此,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被罚款人民币2134元。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单位,贾丰、周传雷、徐楠3名员工因违反技术规范操作、未按频次到现场运行维护以及伪造虚假的运维记录、质控样比对记录被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此外,6起排污单位为责任方的案例中,浙江征天印染有限公司因人为故意逃避自动监控设备监管,超标排放污水,被当地环保局罚款人民币24.5万元,公司1人被当地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环保部通报的“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人为故意损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案”显示,2016年1月16日、2月17日、3月16日,河北省昌黎县环保局与秦皇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三套自动监控设备烟气采样头均焊接有一个管路接头,并与一根PVC管连接。2016年3月22日,昌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调查问询笔录》。该企业存在人为故意损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违法行为。 昌黎县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将该案件有关材料移交移送至昌黎县公安局,昌黎县公安局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3名主要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环保部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生产、销售、运维的厂商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让弄虚作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16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 一、责任方为社会化运行维护单位的案件(2件) 1.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篡改数据采集仪程序,致使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基本案情:2016年3月1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杭州云会印染整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COD水质在线监测仪历史数据中400mg/L以上的监测数据与同时段数据采集仪显示上传数据不一致。例如:2016年1月29日,COD水质在线监测仪数据为482.8mg/L,数据采集仪数据为167.43mg/L;2016年3月1日,COD水质在线监测仪数据为552.4mg/L,数据采集仪数据为147.51mg/L。另外,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单位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执法人员检查期间擅自远程登录企业数据采集仪并对程序进行修改,删除操作日志。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3月8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杭州云会印染整理有限公司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擅自将数据采集仪软件设定为:超过400mg/L浓度的监测数据自动用以前不超过400mg/L的监测数据代替,致使COD水质在线监测仪测量值与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上传至环保部门的监测值不一致。 查处情况: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杭州云会印染整理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6550元。杭州市公安局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的张艳斐、岑驾科2人通过远程登录企业数据采集仪对仪器中软件进行修改,同时删除操作日志,试图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日常运维操作,伪造运行维护记录案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