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票、炒黄金、炒期货,很多市民耳熟能详。那么炒“暗黑币”是什么东东?“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发布一起新型非法传销案件。嫌疑人在香港开设公司,以投资“暗黑币”为名,通过网络平台在内地吸收会员,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短短8个月就吸收各地会员3万余人,敛财近15亿元,被江苏警方一窝端掉。 通讯员 苏宫新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于英杰 大案披露 新型传销玩“国际接轨”,这次“暗黑币”成道具 去年初,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泉山区有人在网上炒“暗黑币”。“暗黑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国外确实有炒这种货币的,然而警方侦查却发现,辖区居民参与的炒“暗黑币”模式,疑似非法传销。 炒“暗黑币”4个月就能赚回13.5万? 警方一分析,其实还是拉人头式的非法传销 这一“暗黑币”投资均通过网站完成,网站由在香港成立的达康公司操纵。根据投资规则,达康公司的“暗黑币”计酬方式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种。静态收益即所谓的挖矿收入,由网站系统直接按照会员账号的级别进行分配。会员按购买账号不同分为三个级别,即V1、V3和V9,分别需要1000、3000和9000个暗黑币,缴纳费用按照暗黑币的实时价格与币数相乘。V1、V3、V9对应的账号金额约为1.5万、4.5万和13.5万元人民币。 V1会员每天可以获得静态派币4至7个暗黑币,V3会员可以获得静态派币14至21个,V9会员可以获得静态派币63至87个。如果按照这个规则,排除“暗黑币”价格的波动,V1会员通过静态派币6个月就可以回本,V3会员5个月就可以回本,V9会员4个月就可以回本。 而动态收益则是需要每一位会员发展下线才能获得。达康公司网站的设置要求,每个会员下方只能发展三条线,即三个区。注册的老会员可以把新会员直接安置到自己的下面,如果下面满了可以继续安置到下线会员的下面。系统将三个区内的会员静态分配暗黑币的数量分别相加,作为该区的总体业绩,以总和的多少依次分为大区、中区和小区。然后按照“大区的业绩不奖励”“不同级别账号的会员中区、小区的收益分别按不同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则进行动态分派。 “这种所谓的炒‘暗黑币’模式,其本质是非法传销的‘拉人头’模式。”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仅8个月发展3万多会员敛财近15亿 香港“地下钱庄女王”等主犯在徐州被判刑 确定投资达康公司的“暗黑币”为非法传销行为后,徐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工作,警方很快便摸清了达康公司的底细。 达康公司的负责人有两个,杜某和刘某。杜某出生在广东,但已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因在香港经营杜氏钱庄生意,被人称为香港“地下钱庄女王”。刘某也是香港居民,发现投资虚拟货币有利可图时,开奖直播便找到杜某,邀其一起干。之后,两人重金聘请相关人员成立开通了“暗黑币”网站,并创建网上交易平台,在香港设立达康公司,而在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某酒店设立网站后台操作及收款、返款办公地点。 “开奖直播们主要通过举办宣传大会及各种促销活动,在网络上造势,针对大陆地区发展会员。”警方介绍,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底,短短8个月时间,达康公司便在全国各地发展注册会员34000多个,会员们缴纳的会费也源源不断地流入达康公司的账户。案发前,达康公司每天入账资金达到两三千万元,总涉案金额近15亿元。 去年3月19日,在深圳警方的协助下,徐州警方将杜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今年4月14日,经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泉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杜某等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八年零六个月到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三百万元到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件警示 从现实走向虚拟,非法传销披上“合法”外衣 “从近年来本港台直播们侦办的非法传销案件来看,互联网已经被犯罪分子利用,将非法传销从现实的线下搬到虚拟的线上。”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就如“暗黑币”案件中,会员在网络系统中充值,就可以获得“暗黑币”返点,“暗黑币”又可以兑换现金,推荐其开奖直播用户注册充值即可获返“暗黑币”。案件的组织领导者充分抓住了现今社会人们寻求快速致富的侥幸心理,极力宣扬“低投入、高回报”,并让传销组织中的所谓成功人士讲授心得、宣传成效,使群众不知不觉中陷入传销泥潭。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