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但仍有影响犯罪危害程度的事实未查清或不可能查清的,依照“疑罪从无”的审判经验,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犯罪人有无自首或者立功表现 对于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较少了,有利于发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宽 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当考虑对其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但是,自首和立功表现不是适用死缓的决定条件,例如,对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杀害多人的杀人犯,即使有自首情节,也要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是否在共同犯罪中起最主要作用 一般来说,在罪该处死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主犯,对最主要的主犯应当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其他重要的主犯可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 对人身危险性特别大的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对人身危险性不是特别大的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对那些虽然罪该处死,但人身危险性不是特别大的,如犯罪前一贯表现好的,或因民事纠纷激化而杀人的犯罪人,则可以死刑缓期执行。 ●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本案中有无过错 对受害人或其他人完全无过错的案件,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对受害人或其他人有过错的案件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新闻链接 劫财害命可判死刑立即执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抗拒抓捕而杀害被害人,且被告人无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本报记者 徐雯夏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