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和支出两端均受压的养老金制度,必然要建立“多支柱”体系,问题是,建立何种形式的“三支柱”体系?现有的“统账结合”制度如何向“三支柱”过渡?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隐性债务怎么解决? 《财经》记者 相惠莲/文 2015年,平均每2.87名职工赡养1名退休者。 在黑龙江、吉林、青海等8省,职工养老金可支付月数低于10个月,黑龙江仅1个月。 与上年相比,2015年20省的可支付月数发生下滑……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披露了上述数据,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养老金体系的紧绷。 虽然全国平均可支付月数为17个月,但在筹资端,28%的缴费率在全球处于高位,经济下行又要求降费以减轻企业负担,扩大覆盖面的空间接近用尽;在支出端,替代率持续下降,赡养比继续恶化,减少支出几乎不可能。 两端受压的养老金制度,必然要建立“多支柱”体系。 问题是,建立何种形式的“三支柱”体系?现有的“统账结合”制度如何向“三支柱”过渡?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隐性债务怎么解决? 统账结合漏洞多 国际普遍的养老金体系大致分三部分:政府主导的公共养老保险是第一支柱,大多采用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雇主建立的补充养老计划是第二支柱,完全累积;自我积累的个人储蓄型养老计划是第三支柱。 1997年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后,中国的基本养老金采取统账结合的模式,也就是既包含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部分,由年轻一代缴费来赡养退休者,也包含累积制的个人账户,职工存钱为自己的未来做储备。 然而,这种部分累积制在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后,面临危机。不断增加的老年人数量带来巨大的支付压力,社会统筹不足以支撑,个人账户的8%也被挪用于发放当期待遇,制度整体更接近现收现付制,这是绝大多数国人唯一拥有的养老金支柱。 在人口红利期,单一的现收现付制可以平顺运行,让老人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果实,一旦进入老龄化社会,风险却暴露无遗。突出表现为基本养老金能提供的替代率走低,从1997年的70.79%下降到2014年的45%,这接近了国际劳工组织划定的警戒线。 养老金独木难支之下,包括延迟退休、各级财政补贴增长等举措可缓解眼前待遇发放的问题,但不足以弥补体制的漏洞。 比如,基本养老金结余往往存于银行或购买国债,缺乏保值增值的能力,开奖,跑不赢CPI,更跑不赢工资增长率。2015年,职工养老金的收益率为3.1%,已是2009年以来的最高值。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近期指出,2015年8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文件发布,“一年过去,除了早前的广东和山东,几乎没有什么拿出来的钱”。 当下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如同一个漏斗,有限的基金“漏”向各个环节:缴费年限短,许多人缴纳至最低限度15年后就选择断缴,坐等退休领取养老金,一些地方政府允许人们以不足的金额一次性缴纳养老金,这种短期行为将风险推向不久的将来;参保人退休后若活过139个月,领完自己在个人账户存下的资金,atv,被允许继续从社会统筹的盘子里领取和原来相同的待遇。 此外,大量企业在缴纳社保时隐瞒员工的真实收入、做小缴费基数,以减少所需缴纳的社保费用。根据51社保网的调研,75%的企业未按照职工真实的工资实际核定,36%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来申报社保。真实的缴费率远不及名义上的28%。 中国的养老金资产,仅仅相当于GDP的不到10%,而美国将近GDP的1.5倍,OECD国家也相当于77%。 中国并不缺储蓄,居民储蓄率一直保持在38%以上,只不过这些资金多被存入银行,并没有通过制度安排成为养老的储备。 强制征缴的基本养老金具有二次分配功能,将财富在贫富人群之间转移,本身难以激励人们尽量多缴纳,经济下行时期,又不可能强制企业更多缴费。因而通过做强采用累积制、权益清晰的二三支柱,鼓励人们为自己存下更多的养老储备,成为现实选择。 一二三支柱共担重任 中国在补充养老制度上并不是一张白纸。 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推出,规定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对于限额内的缴费,员工和企业都能享受免税待遇。 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第二支柱,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则有待建立。 但相比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的覆盖面有限。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