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招股书称,根据江苏省物价局于2014年5月16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苏价检案023号),本行苏州分行元和支行、苏州分行相城支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因存在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行为,被江苏省物价局处以违法所得28万元罚款。招股书还称,根据盐城市大丰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5月15日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地税罚[2014]70号),本行大丰支行因2011年度至2013年度不缴、少缴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行为被处以不缴、少缴应纳税款50%的罚款,共计23439.11元;本行大丰支行因2011年度至2013年度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被处以少代扣代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58870.99元;上述罚款共计82310.10元。此外,苏州银行吴江支行因在《吴江日报》上刊登的10期理财产品广告无风险提示,被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4万元。 苏州银行及其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总金额占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非常小且均已缴清,上述行政处罚未导致重大后果,不会对该行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苏州银行在招股书中还“自揭家丑”,披露了3起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