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的,应当由保险机构提交包含本公司及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的备案报告。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经备案后继续投资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新增投资部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也公开指出,保险资金运用要坚持审慎稳健运用的基本原则,应该以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类业务为主,短期理财类业务为辅;以固定收益类或类固定收益类业务为主,股权、股票、基金等非固定收益业务为辅;股权投资应以财务投资为主,以战略投资为辅。 陈文辉还表示,保监会下一步将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加强境外投资监管,开奖,加强股权、股票投资监管,规范和约束其一致行动人行为。 专家:激进投资将受限 事实上,监管部门所倡导的理念一直是防风险。 “监管的基调是很明确的:希望保险业包括保险投资在服务大局方面、尤其是保障民生方面,能够贡献自己的力量。”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去年底“宝万之争”把保险资金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之时起,监管就在酝酿这方面(分类监管)的政策。 在郑伟看来,市场上有些保险公司的做法过于激进,比如快进快出、短炒股票等,虽然未触及相关法律法规,但跟保险公司服务民生大局的理念是相违背的,这是监管做相关政策准备的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郑伟进一步指出,险资举牌和收购如果分开监管的话,对收购行为的监管可能会更严格一些。“举牌只需要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公告,对被举牌公司来说,影响不是很大;而收购涉及到控制权问题,对于被收购公司来说意义不同,这可能也是监管层分类监管的初衷。” 不过,郑伟同时表示,涉及资本市场的并购问题,保监部门单方面是无法完成监管的,后期可能会跟证监部门进行沟通,从资本市场的角度联合进行监管。 “一旦分类监管实行,将对比较激进的、不符合保险服务经济大局理念的个别保险公司的个别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郑伟认为,分类监管对有健康投资理念的保险公司影响不大。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