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对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品学兼优,本港台直播区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进行奖助。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学兼优;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申请意愿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就读高校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对本港台直播区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作除外)提高待遇水平和加大基本生活补助力度。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覆盖面为研究生在校生的100%(有固定工作除外)。
3.发放管理
高等学校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审批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