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于5月1日前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或本人低保证复印件、能够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与申请者本人关系的证明(如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为学生本人的不需提供)交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审核,并由本人将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5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汇总材料递交所属县民政部门审核;
县民政部门将审核后的材料按区内学生和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进行分类汇总,并于6月1日前报地(市)级民政部门审核;
地(市)民政部门将审核汇总后材料于6月20日前报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经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将汇总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企业特困家庭学生申请流程: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内各高中、中职学校的企业特困家庭学生填写《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工会)》;符合申报条件的内地西藏高中班的企业特困家庭学生填写《内地西藏高中班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工会)》;
学生应于5月1日前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或本人低保证复印件、能够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与申请者本人关系的证明(如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为学生本人的不需提供)交家长所在单位的工会部门审核;
单位的工会部门于5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材料按区内学生和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进行分类汇总后,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审核汇总,并逐级报送至自治区总工会,最后由自治区总工会审核后将汇总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注:学生申报材料由各级民政、工会具体负责,学校或教育部门均不负责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1.资助范围与对象
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区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区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3.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地市级或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四、贫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先办入学手续后交费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目前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普遍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会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
所有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可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五、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自治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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