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玩客币是迅雷对用户分享个人带宽的一种“激励机制”,玩客币的产生与虚拟货币或者ICO发行成功后的代币、虚拟货币并不相同,玩客币本身更像是一种迅雷激励产品的“兑换券”或“兑换凭证”,目前来看不存在玩客币的二级交易市场,更像是传统意义上的“积分”,因此产品模式和内在逻辑与ICO、虚拟货币交易等也存在很大区别。 刘新宇认为,玩客币与虚拟货币存在如下区别: 其一,挖矿机制不同。比特币挖矿机制采用工作量证明机制,只有计算最快、最准确的矿工才能记账,而“玩客币”的挖矿机制是用户通过“玩客云”共享家庭闲置的带宽和存储,用户的上行带宽、硬盘存储空间、在线时长三项数据决定挖矿的分数,按照分数占全网总分的权重向全网矿机分配当日产生的币,相当于每个矿工都能记账; 其二,虚拟货币的产生机制不同。比特币产生于底层的区块链,而“玩客云”引入区块链技术仅是为了达成去中心化记账的目的,“玩客币”本身并不产生于区块链项目,区块链技术在玩客云的引入,限于成为“分布式账本”之用,取代了早期迅雷“赚钱宝”产品中由迅雷本身在做记账信任中心的做法,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其实更像是一个“噱头”,不排除里面有推广方面的考虑; 其三,“玩客币”目前仅能兑换网络加速、数字内容、迅雷增值等服务,不同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可以直接现金购买、现金出售以及实现虚拟货币间兑现等。 而前述玩家也认为,“玩客币”使用的并不是区块链技术,因为其实际上算法不透明,采用黑箱运行机制,中心化分币。不过,目前分配还算公平。 危害尚未显现 目前,尚且看不到“玩客币”带来明显的危害。 据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除了在第三方平台交易之外,玩客币目前没有任何明确商业用途,迅雷官网也仅介绍了玩客币的获取、存储、交易,并未有任何关于用途的正式介绍。 有玩家相信,如果迅雷正式公布玩客币的用途,不论是用来兑换会员加速,还是兑换CDN,只要有兑换公式,玩客币的价值可以通过这些产品的价格来确定。届时,玩客币的市场价格也就会确定下来,那时候就没有任何炒作价值了。 不过当下,啪啪啪发现,“玩客币”确实出现在公开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比如玩家网。这不能排除潜在的风险。 刘新宇在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鉴于“玩客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故其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在国内监管对待虚拟货币交易及ICO持显著否定态度的当下,“玩客币”若后续在第三方平台交易并引发二级市场流通和增值交易,存在较大的监管风险。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