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p 另一个核心特点是,一个 DApp 通常会在系统中内置一种加密代币,如同比特币支付网络中需要以比特币奖励维护比特币网络的节点一样,各种加密代币在 DApp 中充当其应用持续发展的动力燃料,作为对社群中对DApp有贡献的节点的价值证明,是该区块链社区流通与结算的交易媒介,这一般称之为应用代币,是最早出现的也是应用最多的ICO代币种类。包括比特币网络中的比特币、以太坊平台中的以太币都是这样的应用代币。后来逐渐增加了权益代币和债券代币两种类型。 在区块链 2.0 智能合约现阶段,ICO 的本质即是一个去中心化应用(DApp)为了筹集资金支持应用开发,向投资者们出售其应用未来的使用权或者未来使用其应用所带来的收益权。(一些实体公司进行与股票挂钩的、资产抵押形式的ICO不在此讨论范围之内)其加密代币价值则取决于其对应的 DApp 项目本身的商业潜力,主要体现在项目应用的市场需求大小、开发者社区规模的大小、用户活跃度等。 而无论是因为支付手段还是作为 DApp 运行燃料让某种加密代币获得价值,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加密代币可以作为一种有价资产的核心前提是,区块链通过技术手段创建了无需中心机构的自信任交易环境。 ICO 作为融资手段的创新性和市场过热危机 在 ICO 模式之前,对于 IPO 上市前的公司股权的投资,以私募基金投资为主,私募基金的投资方主要来自少数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或个人,普通投资者基本没有机会进入。并且,大多数私募基金对于一个创业公司投资的退出时长平均在3到5年,一般分为IPO退出、并购退出、清算退出,这意味着其持有的这部分公司股权的流动性远远低于二级股票证券市场。而我们可以想象到的,绝大多数创业公司要想取得私募基金的投资,必然要经历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了一遍遍的项目路演和反复的尽职调查配合。 ICO 作为新的融资手段,项目发起方可作为独立主体面向全球投资者直接完成线上募资,具有提高融资效率、打破融资上限及地域局限等突出特点,有助于解决很多创业企业早期融资难题。从投资者角度讲,ICO 也大大降低了参与项目的门槛并且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强的流动性。 事实上,我国政府近些年来在鼓励创业公司融资发展方面已然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一方面,继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之后,2012年新开设了区域性股权投资的新四板,试图放松门槛,促进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吸纳到更广泛的社会资金。另一方面,对于类似 ICO 的股权众筹模式也表现出了较为宽容的态度。 2014 年我国出台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 (试行)》放开了股权众筹的登记审批,仅要求发行人为众筹平台实名核实的中小微企业,并且不限定众筹融资额度。其合格投资者制度则要求,直播,参与股权众筹投资者限定于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且累计人数不超过 200 个。总体来说,相较于美国2012 年出台的《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我国众筹管理办法既没有很高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也未提出反欺诈及相关责任条款,相对较为宽容。 但由于此管理办法对众筹平台提出了信息披露、投资者教育和保护、资格审查、监督资金使用等严格要求,而作为普通商业机构的众筹平台很难实现项目真实信息的验证核准,故而股权众筹模式尚未能大范围开展实施。 而前文中已提到 DApp 基于区块链技术天然拥有信息公开透明、可追溯、不可篡改的特点,通过技术手段保障了投资参与者对项目的全面知情权。可谓 ICO 融资模式解决了信息不透明这个核心困难,成为传统众筹股权模式优势最大化的升级版。故而,ICO 现世后收获了极大的市场热情,尤其近半年来表现出凶猛的增长态势。 Autonomous NEXT 近期发布的 ICO 报告数据显示,全球 ICO 已累积实现数十亿美元融资,Tezos、The DAO、Bancor 等项目更是通过 ICO 实现2.32亿美元、1.523亿美元、1.52亿美元的巨额融资。其中,2017年上半年通过ICO募集的资金超过12亿美元,远远超过传统风险投资机构投向区块链和比特币公司的资金。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中则披露,2017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