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it Pai言下之意是,通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相比,都是面临同样的用户数据隐私保护要求,应该应用同样的监管规则,不应该受更严格的区别对待。 这是问题的关键。 Ajit Pai很聪明,他抓住了这一点,并将从这里出发,一举埋葬奥巴马时代在通信与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成果。 6 在Ajit Pai发表讲话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官网公布了以下五份资料: 主席Ajit Pai的讲话视频 主席Ajit Pai的讲话文字稿 联邦通信委员会委员O’Rielly的讲话文字稿 文字说明 -- 互联网监管:偏见与事实 文字说明—还自由互联网以美国 这些资料,都可以在下面的地址获得: https://www.fcc.gov/news-events/events/2017/04/chairman-pai-speech-future-internet-regulation
值得指出的是,在第四份文件“文字说明 -- 互联网监管:偏见与事实”中,提出的全部六个问题,都是有关“Title II regulation”的。 可见,开放互联网和网络中立性的博弈,未来还是会聚焦于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分类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左右监管原则的导向。 从奥巴马时代的两项监管法案,到川普时代的逐一废止,我们难得地看到了美国在互联网行业和通信行业的激烈博弈,以及政府及行业监管机构的朝令夕改。 甚至,未来新一任总统上台后,此事是否还会再次反转,谁也不知道。 尽管如此,整个过程中,双方对于行业监管原则的讨论和思考,都是非常宝贵的,值得中国的监管部门参考借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