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学三大法则,似乎也难以真正调和未来可能涌现的人机关系 第一条: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因不作为而使人类受到伤害。 第二条: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 第三条: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法则的情况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我,j2直播,机器人》序 机器人的“摩西十诫” “机器人学三大法则”是美国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在1950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我,机器人》中提出的。书中,阿西莫夫为这本过去十年作品的集锦重新作了序言,并在序言中把这三条“机器人学三大法则”放在了首位。 阿西莫夫采取了一种类似于归谬法的方式来验证三大法则的完备程度。即提出它们的变体,然后又在科幻故事中展示这些变体所带来的的逻辑困境与伦理学灾难。正是这些作品让更多的人类意识到了机器人的恐怖,以及三大定律的重要性。
在阿西莫夫之后,风云际会的科幻界又接连抛出许多概念。20世纪末互联网的兴起,赛博空间的隐喻、数字乌托邦的远景、攻壳机动队的迷幻、Matrix的象征,无不让读者将目光投向了一个虚拟的网络空间。 无论如何,在1950年代科幻界的兴趣还在现实世界时,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大法则对于机器人的地位则犹如摩西十诫,这三条规则环环相扣,逻辑清晰,如同数学公式般透出简洁美,是一切人与机器人共处社会的伦理基石。 在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机器人已经从应用研究阶段向普及化发展,除了工业机器人,服务业、交通、社交机器人也不断投入研发推广,人与机器人相处将不仅仅是科幻小说中的故事。也正因此,阿西莫夫的三大法则,对未来人与机器人之间的伦理建构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哪怕在新技术涌现一百年前,社会研究的变量就已经十分繁多,靠三条数学公式一般的法则,真的能够囊括所有情况吗? “三大法则”的漏洞 事实上,阿西莫夫正是在这三大法则漏洞的基础上,构建了《我,机器人》中的9则小故事。“一开始机器人还不会说话,最后他们挺立于人类与毁灭之间”,苏珊·凯文所讲的9个小故事,贯穿始终的是机器人在法则出现漏洞情况下的失范行为。
在《转圈圈》中,机器人速必敌正是由于第三法则“自保”和第二法则“服从命令”相冲突,因而在硒矿周围兜圈子。这样的故事数见不鲜:精通人性的机器人厄比为了不对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而说出刻意迎合他们内心的话,成为了一个两面三刀的“骗子”;纳斯特十号由于服从主人说出“给我消失”这样的气话,试图伪装自己逃跑。甚至在最后一则故事中,机器人成为了联邦首领,为了逃避检查,他们已经学会了如何绕开三大法则行事。 在《机器人与帝国》中,阿西莫夫补充了第零法则: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整体,或因不作为使人类整体受到伤害。这主要是为了类似于刑罚的情况,有些犯下重罪必须处死的罪犯,机器人却由于不能对人类个体受难而袖手旁观,而出现“劫法场”的情况。
但在书中,阿西莫夫展示了这条法则的毁灭性力量。诞生之初被赋予机器人三法则的VIKI,在自然进化的过程中跨越了三法则的界限,获得了“第零法则”这一高等智慧。经过计算,她认为任由人类发展只会导致更多的灾难、战争和贫穷,于是在“第零法则”的支配下,她只能选择用自己理性的“大脑”支配和保护人类,以免这一物种的灭绝———实际上,“她”还是在为人类着想,但代价是抹消人类的自由意志。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