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是内容营销的核心基础,而“好”内容则是内容营销的重中之重。但生产“好”内容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开始。“好”内容的持续生产和输出才能引起内容营销公式中后续部分的连锁反应。 三、内容营销已初具清晰形态 虽然许多内容生产者仍幻想“制造现象级传播事件”,但“现象级传播”显然是社会化营销的深坑,可遇而不可求。 更多的内容生产者还是比较务实的,他们通过持续生产内容慢慢摸索自己的模式,尝试内容创作之道,深耕自己积累的目标用户群体。即便这些群体并非大众人群,但他们更精准,对内容生产者来说“更有所作为”、“更可开发”、“更有转化率”。 纵观这些内容生产者,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目前已初具形态,可能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会有纵深发展。 1、为自己营销,“自谋出路”:拉长线钓大鱼和单刀直入 有些内容生产者长期输出有定位、有情感或态度倾向的内容,以此积累、维护和滋养目标用户群体。他们多为创业型自媒体,较为重视内容,对内容的规划十分清晰。他们会有目的、有策略、有计划的向“合适的”用户提供“合适的”内容。而在合适的“时机”,他们便会向目标用户兜售新产品、推广新服务和活动,或者围绕目标群体延伸出商业模式。 这种类型的内容营销形态目前已比较多见,少年商学院、逻辑思维就属此类。他们在营造“场景消费”方面是润物细无声的,满足了用户较好的“精神体验”和“归属感”,形成紧密的信赖关系,“场景消费”的连接能力也更强。 另外,许多企业或品牌建立的企业自媒体也属“自谋出路”型。他们多数情况下并不像前面那些内容生产者那样“拉长线钓大鱼”,而是单刀直入地提供跟自己产品有关的内容信息,通过文案内容营造“场景消费”,刺激用户对产品或服务的需求。比如,他们不再硬生生的做广告宣传和推广,而是针对产品向用户“讲述好故事”,信息内容本身就是广告,内容为营销而生。除了“讲述好故事”,优惠、折扣等手段也是利器。 但相对来说,“拉长线钓大鱼”的方式让内容生产者与用户的关系粘性更大,与用户有共同的价值体系,其营造的“场景消费”也更稳定。 而“单刀直入”的内容营销方式更注重“短时的刺激”,他们更重视“如何为产品讲述好故事”“如何通过文字和画面刺激需求”,与用户的关系并不紧密,用户看到利好因素(比如折扣等)或看到内容后被强烈激发出需求时(比如本不需要买,但产品内容和画面非常具有诱惑力),营销目的才能达到。 这种内容营销方式与传统广告方式有较大区别,广告不再只是精美的图片、设计、文案等,而是“会讲好故事的内容”。通过“好故事”恰到好处地曝光产品信息,或者“名正言顺”地告诉用户这就是广告,但是因为“故事讲得好”,所以用户愿意看,愿意尝试消费,甚至还会分享传播给他人。像一些企业组织、商家平台或者某些创业型电商平台等都属此类。 2、“内容营销代理商”:有能力为他人做嫁衣 上面说的内容生产者,考虑更多的是建立起自身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比如做电商、提供某些产品或服务,他们是为自己做营销,做的更像是社群的生意。还有一种内容营销的形态,就是“内容营销代理商”。 他们虽然也深谙内容生产和运营之道,也通过内容建立与用户紧密的信任关系,但他们在模式上的考虑却有别于前者。他们可能并不推出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是利用自身积累的用户资源以及品牌影响力,为品牌广告主进行营销传播的策划和推广。 如果说广告代理商是传统广告代理制中的重要角色,那么在社会化营销的大潮中,这些内容生产者则将扮演“内容营销代理商”的角色,他们类似于广告公司,但区别在于他们不做硬性广告,而是凭借生产内容以及较强的话题运作能力为生。 “内容营销代理商”往往存在于垂直领域的头部账号,粉丝数量庞大,并且有非常可观的流量。他们拥有大量志同道合且较为忠诚的用户,深谙用户心理和信息需求,能据此创作出引起用户共情的内容,备受用户欣赏、认同和喜爱。他们就像“精神领袖”,他们生产的内容就像“精神慰藉品”,用户自愿承担分享和广泛传播这些内容的任务。 于是,庞大的内容流量和传播力就成了他们的法宝。一旦这些账号发起营销活动时,这些用户便会一呼百应。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