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俊慧 到底谁才是“共享单车”第一? 这个问题从不同角度可能有不同答案。 作为“单车租赁”服务来看,不论是摩拜单车还是ofo单车都不算是最早的,因为在此之前,不论是景区或大型公园都早已有“单车租赁”服务。 作为具有“共享单车”服务来看,摩拜单车和ofo单车也不是最早的,因为很多城市之前就已有“公用自行车”服务。 而作为“网络单车”或“无桩租赁单车”服务来看,这两家都声称自己是首家或第一。 如今,在资本的助力下,“网络单车”大战愈演愈烈,ofo单车成立不到2年时间已至少完成四轮融资,而摩拜单车则在成立不到一年时间,就搭好海外上市股权架构。 那么,从专利或技术角度看,摩拜单车和ofo单车谁会更胜一筹呢? 成立时间:ofo单车公司晚于摩拜单车半年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摩拜单车的运营主体“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成立,而ofo单车的运营主体“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则于2015年8月6日成立。 显然,从公司成立时间来看,ofo单车要晚于摩拜单车。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从ofo单车的投资记录来看,ofo单车运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威,j2直播,曾在2015年1月9日成为北京三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ofo单车现在的运营主体“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于2016年3月22日从北京三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手中受让了所有股份,使得北京三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此,如果最早负责ofo单车运营的公司是北京三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话,那么, ofo单车确实有可能是最早提供“网络单车”或“无桩租赁单车”服务的公司。 上市规划:ofo单车瞄准国内市场,摩拜单车可能倾向境外上市 两家公司成立不到一年时间,就相继启动资本运作。 其中,摩拜单车关联公司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设立,其出资人和股东为“mobike(HongKong)Limited”。 这意味着摩拜单车成立一年后,就搭建好了VIE持股架构,一方面,为境外上市做好公司架构设置;另一方面,也为进入海外市场做好了前瞻布局。 而ofo单车则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完成了四轮融资,时间节点分别为:2015年12月2日、2016年3月21日、2016年7月13日和2016年12月9日。 值得一提的是,ofo单车投资者中不乏一些知名投资公司和平台公司,比如滴滴、金沙江、经纬等。 简单说,过去一年“网络单车”确实受到了资本的追捧,资本玩家越来越多,单车平台数量及单车投放数量也实现了井喷式增长。 而也也是过去一段时间,摩拜单车或ofo单车变得随处可见,同时,乱停放问题日渐凸显的关键所在。 简单说,基于抢占市场,瓜分用户甚至“资本对赌”的驱动,单车平台暂时未考虑各城市的单车数量与停放位置资源紧张的问题,因此,atv,乱停放问题才会加速凸显出来。 贴身肉搏:技术深、创新能力强的摩拜单车可能略强于ofo单车 那么,在资本加速进场和烧钱盲目扩张的网络单车大战中,摩拜单车或ofo单车谁会最终胜出呢? 至少从研发或技术“含金量”的角度看,摩拜单车可能要略强于ofo单车。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6日,不论是摩拜单车,还是ofo单车均未有获得发明授权的记录。其中,摩拜单车在国内的发明公布数是11件,实用新型数是12件,外观设计数是5件,而ofo单车在国内的发明公布数是件,实用新型数是1件,外观设计数是1件。 从专利布局涉及的内容来看,ofo单车仅有的两件专利,均是与“智能锁”相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