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俊慧 被一些人戏称为“最后的战士”的魅族终于“投诚”了。 2016年12月30日,高通和魅族共同宣布称,双方在平等谈判的基础上达成了专利许可协议。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高通授予魅族在全球范围内开发、制造和销售 CDMA2000 、 WCDMA 和 4G LTE(包括 “三模” GSM、TD-SCDMA和LTE-TDD)终端的付费专利许可。 至此,魅族“苦撑”半年之后,赶在2017年之前,在陷入“独木难支”状态下,最终选择与高通握手言和。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魅族与高通的纠纷已经解决,但是,爱立信与小米在印度爆发的专利纠纷尚未了结,此外,华为与昔日宿敌InterDigital的结盟,也给智能手机市场的专利许可“战争与和平”,留下了想象空间。 那么,小米与爱立信是会选择尽快和解?还是爱立信把诉讼战火烧至国内?华为与InterDigital结盟之后,InterDigital会否在国内加快与其他手机厂商的专利许可谈判或诉讼? 魅族:面对高通发起的诉讼,反应强烈但不到半年时间就“放弃抵抗” 2016年6月23日,因长期拖欠高通专利使用费,魅族被高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5.2亿元。 2016年6月30日,高通再度将魅族分别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诉称魅族侵犯了高通(Qualcomm)覆盖智能手机多种功能和技术的多项专利,包括与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两地分别提起9件和8件专利侵权诉讼,共计索赔1700万元。 起初,面对高通起诉索赔专利费用,魅族没有另行起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而是开了一场媒体沟通会。 据报道,在短短十多分钟的沟通会上,魅族副总裁李楠面对高通指责魅族没有谈判诚意一说,反击称,高通谈判并无诚意。因为高通的专利收费标准并不平等也不合理。 一时间,魅族似乎成了捍卫国产手机厂商利益的“战士”。 但实际情况是,在高通起诉魅族之前,包括华为、中兴、小米、联想、格力、奇酷等国内100多家规模大小不同的手机厂商均与高通签署了新的中国专利许可协议。 随后,OPPO、vivo、金立等出货量较大的国产手机厂商,也相继与高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 简单说,如果魅族所言属实,高通抛出来的专利许可协议,存在滥用市场优势支配地位或不公平、不合理之处,很难想象其他100多家厂商为何会先后与高通签署合作协议? 更重要的是,高通现在拿出的专利许可协议,是在高通在国内被认定构成垄断行为,并被国家发改委处以超60亿元人民币罚款并提交相应的整改措施后形成的。 由此可见,魅族的“反抗”或“抵制”更多可能是一种“拖延战术”,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面对魅族的“拖延战术”,高通显然被激怒了。 2016年10月15日,高通对外宣布,atv,已在美国、德国和法国对魅族的侵权行为采取新一轮法律救济。其中,在美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投诉;在德国,向慕尼黑地方法院起诉魅族侵犯公司专利;而在法国,则发起了针对侵权产品的扣押程序,以便为未来在法国发起的侵权诉讼获取证据。 2个月后,2016年12月30日,魅族与高通正式和解,该协议解决了高通和魅族之间在中国、德国、法国和美国的所有专利纠纷。高通和魅族已经同意采取适当步骤终止或撤回专利侵权诉讼及相关专利无效或其他相关诉讼。 可以看到,从高通在国内起诉魅族,到双方正是和解,前后历时不到半年时间,魅族就放弃“抵抗”,向高通投诚。那么,已经延续近两年时间的爱立信诉小米专利侵权诉讼,离和解还有多远呢? 小米:2014年被爱立信诉至印度法院,耗时两年之久依旧未解决 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爱立信所拥有的ARM、EDGE、3G等相关技术等8项专利,小米在印度被爱立信诉至印度德里高等法院。 善于“专利维权”的爱立信第一时间向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提出“临时禁令”并获得同意,禁令内容包括“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场销售、推广、制造及进口涉嫌侵犯爱立信专利的相关产品,并要求小米和其印度当地的电子商务合作伙伴Flipkart,暂时停止销售爱立信起诉的涉案专利产品。”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