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朋友圈被一位年轻有为高调漂亮的90后女CEO刷屏了。仔细一看,这不就是少女丹么,我认真看了下那封信,确定就是她。 我与少女丹未曾谋面,但和她有过一句对话,是关于期权,我问她,你给CTO发期权了么,她回答说:“该发的人都发了,给谁发给谁不发,关你屁事。” 然后,莫名其妙的把我拉黑了。当时背景是冯大辉期权爆料的事情。 有图有真相(不用求阴暗面积):
她在信中描述的故事大意是: 与投资人签了协议,却迟迟不给钱,还派了一个年薪税后200万的COO,公司面临资金链断裂,她突然病倒了。期间,少女丹为了让公司继续存在,以关系破裂为代价阻止了某人提出的几千万低价出售公司的方案,最后与投资人谈判,公司获得继续注资,然而作为创始人的少女丹被净身出户,知名天使投资人周亚辉接盘。就是在这么短短20天,发生了一间创业公司控制权的转移的事情。 然后,然后,刷屏了。 既然人家把家事公开了,就不是私事,也不是屁事了(黑线)。 这件事曝光后,有四个问题摆在投资人与创业者面前,这个我真心探讨下: 1,投资协议了,投资款不按约定到账怎么办? 2,投资人干涉公司高管任命及薪酬怎么办? 3,你给员工期权期权怎么发的,签了几份协议? 4, 投资人合理优先权与公司运营权怎么平衡? 一、投资款到账问题 大多数情况下,投资人都是按照约定条件支付投资款的,你之前签署投资协议的时候,约定了条件,各种数据,仔细考虑过了没有?你的情况是这样的: “那段时间,除了跟投资人,我几乎完全不说话,实在太累了。白天去投资机构开会,晚上更新机构不断新增索要的业务数据文件到凌晨。基础数据、留存分析、复购分析、融资后市场计划、预期用户增长根据、财务预测……“ 好吧,如不是数据问题,直播,那么你的律师应该建议: 投资协议添加明确的违约条款(包括违约金计算以及公司单方终止的权利); 投资人股权的工商变更以三分之二投资款到账为前提 ; 投资款分期到账的要特别注意先决条件; 投资协议中有关投资方特殊权利条款的生效(如一票否决、优先权等)可以设置为需要以投资款全部支付完毕作为前提。 二、公司高管任命、薪酬与找合伙人 投资方有时候在帮助解决公司成长中的人才问题,是个双刃剑。蔡崇信还是从投资机构出来的呢?但是别人可是放弃580万年薪,拿500月薪跟着马云干,你居然接受了这么一位COO。这样的人,就应该给股权期权嘛,怪不得我问你CTO期权的事,火气那么大。对于这位COO,你这样说: “红杉投资人介绍了闲鱼的运营负责人季诺来空空狐担任COO,周亚辉支付给COO 300万,这笔钱由于是周亚辉直接支付给COO的,开奖,公司账面上没有呈现。但钱是算在投资款里。” 不规范先不说,你选择这样的人做合伙人(COO肯定是核心团队成员了),真是危险选择,不过事实也证明了: “由于借的钱不够,把我和COO从发薪名单里面去掉,先发其他基础员工的工资,我和COO的工资在公司融资到账后补发。几分钟后,我就接到COO的电话,……接着COO说,让我立刻给他盖章办离职证明,要不然就在公司闹。高管离职我得通报董事会,通过了才能给COO办,我没有权力独自同意,我把这个情况说了,COO在电话笑着说你骗谁呢你盖个章就行。” 他,根本不是你的合伙人,不配。 三、员工期权的发放 员工期权的事情,真是很纳闷,你在信中提到: “我离开后,公司应该按照员工入职时间计算创始员工的期权。这个后来被模模糊糊的绕过去了,方式就是告诉我们写着创始员工入职时间的员工协议找不到了……” 法务VC给做员工期权方案服务,真不会这么干的。少女丹公司也是经过了两轮融资估值上亿的公司,劳动合同和期权授予协议签署原件应交由员工、公司和相关签署方留存,这些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注意让员工同时签署激励计划,保留一份,未来可能价值千万呢,居然会找不到了(黑线)。 创业,是大伙儿一起寻找未来,90后更有分享的胸怀,期权就是个标配,当然做人要实在,期权的规则定好,协议都要有。 四、投资人合理优先权与公司运营权怎么平衡 少女丹信中提及投资左右公司的运营,对于公司的市场投放的决策上受到了投资方的意见影响,没有充分考虑公司的运营和融资需求。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