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atv,首次对非刑事司法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此项司法解释,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中,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其中包括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在超过法律规定的金额外仍采取罚款措施、在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外仍采取拘留措施等。 企业注册登记不再“跑断腿” 办理一个营业执照要跑五六个不同部门、提交几十份材料、等待好几个月……从10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各地将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将由登记机关处理。同时,直播,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