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有不少朋友问到:假如有员工从公司离职,员工手中的期权应当如何处理?近期,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也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有的离职员工甚至要把公司告上法庭,看来非常有必要向公司和员工来分享一下关于离职员工的期权问题了。 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除了终止理由和程序的合法性之外,还涉及到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保密、知识产权、不竞争义务等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如果说这些问题都是惯常的法律问题,那么,随着股权激励在创业公司中越来越广泛的使用,期权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员工离职新问题,因为期权涉及的权益潜在价值较大,再加上缺少成熟的法律规范,公司和员工双方往往都容易被期权问题所困扰。 1、期权是什么? 期权,就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约定条件后按照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权(份)的期待权利,目的在于通过股权来招募、激励和留存优秀人才,这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创业公司甚至上市公司采用的人才激励方式。这里的特定价格往往比其他投资人购买公司股权(份)的价格要低很多,体现了公司提供给员工的奖励和优惠。 是否行使手中的期权,是员工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员工行使期权,应当按期权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支付行权价格,取得公司股权(份),成为公司股东;员工不行使或放弃期权,则期权到期作废。 提示:如果离职员工手中持有公司的期权,员工在离职时就需要权衡公司前景、行权的成本(包括行权价格和税负),是否愿意行使期权从而在离开公司后继续持有公司的股权?而公司方面则需要考虑:是否愿意让离职员工继续持有公司股权?是否有权通过回购等方式收回离职员工手中的期权或股权?能收回多少?需要多大成本? 2、离职员工有多少期权? 创业公司的期权方案中,行使期权的条件通常体现为服务期限。例如,市场主流为约定激励对象四年服务期,每满一年,员工可行使1/4的期权总额;当然,也有不少公司约定为四年服务期,第一年期满可行使1/4的期权总额,剩余3/4期权在三年(36个月)内按月到位,每月到位1/36。当然,也有公司将服务期约定为五年,每年1/5,与四年的道理相同。 这种分期到位(Vesting)的机制是从国外引入,已经成为国内创业公司员工激励的主流方式。但是,这些机制是体现在公司的期权激励文件中,包括激励方案和期权授予协议等文件,而不是在任何法律规章之中,所以公司和员工都需要查阅双方签署的激励文件,以文件的约定为准。 通常情况下,员工必须满一年才能取得相应的期权,员工未满一年离开公司的,j2直播,按照期权方案规定通常不能行使期权。同样,这也是市场主流实践做法,但是最终都需要以双方签署的激励文件为准。 提示:当离职员工涉及期权问题时,公司和员工双方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出双方签署的期权授予协议以及相关激励方案等文件。这也是为什么创业者发给我们几个截图想要寻求帮助时,我们通常会给出的建议就是:要全面地查看激励文件。对于公司也是一样。 我们在实践中也注意到,有些创业公司自作聪明,不让员工持有或保存激励方案甚至授予协议。且不论这样的股权激励到底给员工什么样的印象(员工自己都不知道有什么权利义务),股权激励能否达到吸引、激励和留存优秀员工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进入诉讼争议程序后,公司最后还是要提交相关文件,在公开案件中则有可能产生更大范围的负面声誉影响。 3、期权行使的时限 期权行使期限可以说是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一个“杀手锏”,基本意思就是,员工在离开公司时或之后的一个30-90天窗口期内必须选择行使期权或者放弃期权,30天和60天都比较常见。 未在规定行权窗口期间内行权,期权由公司收回。此外,atv,期权通常都有一个最长10年的行权期限,主要是基于美国税法对激励型期权(见下文第4部分)的限制条件。 现实的情况是,让一个离职的员工(譬如二十几岁的工程师)在离职时或离职后的一两个月内找到行使期权所需要的资金,其实并不容易,尤其是还要考虑行使期权的税负。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