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在海润光伏被江苏证监局立案调查前后,其股价出现过较大波动。从2015年1月中下旬,海润光伏股价呈逐步上涨走势,至2015年1月23日以每股10.31元收盘,1月26日最高成交价至10.45元,之后几个交易日股价逐步下跌,到2015年1月30日,海润光伏股价收于每股8.29元。然而,就在海润光伏发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15年2月16日,海润光伏开盘即以每股7.46元的价格,收盘时仍然跌6.88%,收于7.72元。仅在这不到十个交易日的时间里,海润光伏最大跌幅竟达28.6%。 《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参加索赔的投资者,主要是2015年1月底这段时间购买海润光伏股票遭受了重大损失。就以近期刚刚委托谢良律师办理立案手续的某投资者为例,其于2015年1月23日至1月30日陆续买入海润光伏股票120.91万股,成交金额高达1197万元,此后一直持有至损失基准日2015年3月5日仍未卖出。经计算,截止评估投资者损失的基准日2015年3月5日,该投资者在一个月多的时间内损失高达约254万元,亏幅21.2%。“若比照一审判决,该投资者全额获赔可能性非常大。”谢良律师解释。 具体哪些投资者可参与索赔?谢良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并结合法院一审判决以及诸多已参与索赔的投资者的交易情况,凡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15年1月30日仍持海润光伏股票的投资者,无论在2015年1月31日之后是否卖出海润光伏股票,均可参与索赔。该案诉讼时效截止2017年10月23日,离目前仅剩不足一年。 每日最新股市操作指南和板预测都会在我的微信公众号:证眼看盘里公布,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公众号:agu819 ),你会得到不一样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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