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扬 江苏镇江市民马先生到一家烤鱼店吃饭,结账时遇到一项奇葩收费:点菜单收费1元。马先生感到很惊讶,开奖直播把这事发到网上,网友们也被惊得外焦里嫩。 顾客点菜要用菜单,看下菜单居然要收费,尽管只有1块钱,但此项收费的奇葩程度,堪与“青岛大虾”相媲美。如果看下菜单就要收费,依此逻辑,饭店还可以向顾客收桌椅费、空调费、照明费,询问饭菜价格要收咨询费,上卫生间当然更得收费……哪有这样做生意的? 菜单收费不合情理,但从法律上讲,这个费未必不可以收。餐饮是市场化行业,法无禁止即可为,现在很多饭店不是堂而皇之地收碗筷清洁费吗?大多也是收1块钱。不少人对此很反感,殊不知,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堤内损失堤外补”,即使饭店不收碗筷清洁费,把一些菜品的价格提高1元,照样能赚回来——一份鱼香肉丝卖15元还是卖16元,似乎都是名正言顺的。所以,碗筷清洁费可以收,菜单费也可以收,甚至桌椅费、空调费、照明费等等都可以收,但有一条前提——顾客愿意为此付费。 顾客愿意付费包括两层意思。一是饭店得明码标价、充分告知,尊重顾客的知情权。这一点非常重要,在“青岛大虾”事件中,错不在大虾卖得贵,也不在于论个卖,而在于事先没有告知顾客,故意设置消费陷阱,这就涉嫌价格欺诈,为法律所不允许。 二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虾论个卖也好,收菜单费、桌椅费也罢,固然都堪称奇葩,但如果顾客愿意挨这一刀,那么法律便只能袖手旁观。会有顾客愿意挨这一刀吗?或许真的有,譬如某家饭店的饭菜特别好吃,或者价格特别便宜,或者环境和服务特别好,为了这些,挨刀就挨刀吧,忍了。 餐饮业竞争充分,不合理的高价和收费是无法维系的,能够维系的自有其道理。饭店满大街都是,如果一家饭店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却还要搞奇葩收费,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顾客扭头就走,你向谁收费去?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来源嘉兴日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