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是跟我说那人有多特别,尽管分开了四年,但她能够感觉到他对她还是有感觉的。“那人”是她的初恋,同班同学,在大一谈了半年恋爱。没错,半年,六个月,一百八十三天。 我总是弄不清她这种感觉的来源是什么。她拿出手机,逐条分析他所有的社交签名,那些带着哀怨的、奇怪的、无意义的自言自语,都被她解读成一位孤僻内向少年饱含深意的只对她一个人吐露的私语。 我根本不能理解她的逻辑,“如果他还喜欢你,怎么可以忍受四年都不来找你,不和你在一起?”她答,“那是因为他很内向,不善于表达,习惯于把很多事情藏在心里。” 她和他约会逛街看电影,据说进展相当顺利。然后,那人毕业就出国了,于是晓树很忠贞地开始了“异地恋”,每天定时网聊、电话、视频,一切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其实,这么下去也是不错的,可晓树是个很实诚的女孩,一定要把将来的come和go弄个明白。 那人说自己将来打算在国外待几年拿绿卡。 晓树问,那我呢?我英语这么差怎么混啊! 那人大笑,你在国内英语不好有什么关系? 她跑到我面前哭得伤心,问我该怎么办。 我告诉她,估计人家就没觉得在跟她再续前缘。把他往好了想,他这是做不成情人还能做朋友;把他往坏了想,他这简直就是在跟她玩渣男“四不曲”——不拒绝、不负责、不主动、不承诺。 然而,她死活不信,非说自己跟他交往过,非常了解他,他就不是这种人。 我无言以对,算上她跟我谈话的这年,他们分开都得有四五年了。这么长时间,蛇都蜕了几次皮,鱼都失了无数回记忆,人体细胞也更新了三分之二。她凭什么觉得跟别人谈了一场恋爱,就摸准了别人的一辈子?难道就因为他是“前”男友?这也太不科学了。 5。 前男友或前女友不能算作一个独特的类别。世界上应该只有男友或非男友、女友或非女友。如果非要把这个EX(英语前缀,表示“前”)纳入体系,那他们也只能算在非男友和非女友里。 当然是有一点特别的,因为他们与我们曾经无比亲密无比相爱,有过很多回忆也有很多经历。从成长的角度,他们无可取代,都是那个阶段最重要的唯一。可是对这种唯一,感谢和不忘记就行了,刻舟求剑没有意义。 走过人事变迁,经历岁月洗礼,再次遇到时,可能会重新爱上对方,但爱的理由一定不能因为他或她是前任的关系——他或她已经变成了新的人,没人能扭转时间的巨大能力。而且,与其说是在怀念当初的美好,更接近真相的理由大概是时间不够久,感到很寂寞;新欢不够好,感到很失落。 我们而已假设一下,如果在张无忌和周芷若分开后,遇见的不是赵敏,而是减肥前的芙蓉姐姐……我猜,他应该也会很想念周小姐的吧。这可真邪恶,但这就是生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