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6月,财政部就下发文件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而一些地方为了尽快上项目,通过"假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基础设施融资也引起财政部警觉。 今年10月,财政部摸底地方政府债务时,首次涵盖了通过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工具举债额度。近期财政部联合其他部门展开的PPP专项督查调研中,内容之一就包括PPP项目规范实施情况。 "用好专项督导长效机制。既要督进度,更要督规范。针对督导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制度化的解决对策,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史耀斌称。 除了对PPP项目规范发展,管理上的规范和绩效考核规范也被重视。 史耀斌称,在管理规范方面,要结合现有经验和实践需求,对三年来制定出台的操作指南、合同指南、物有所值等一系列制度进行评估完善,以制度规范促项目规范。 刘世坚建议,出于最低限度的风控考量,建议通过强制性的要求,按PPP项目的关键步骤来合理减缓其推进速度,尝试制定相关流程及环节的测评标准及考核制度,并增加直接导致项目操作中断或终止的硬性指标。 史耀斌表示,在绩效考核规范方面,按照"激励相容、提质增效"的目标,探索制定明确细化的分行业项目验收绩效指标体系,覆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确保全程有监督、有考核、有验收。 "推进PPP项目,既要树立精品意识,确保‘形神兼备’,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也要树立底线意识,将规范运作摆在首位,坚决杜绝借PPP之名行变相举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史耀斌称。 PPP立法条例先行 在规范PPP发展方面,PPP立法备受关注,这也是保护各方利益、打消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顾虑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PPP立法方面,此前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2274.322, -15.50, -0.68%)特许经营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但由于两部法律许多内容重复交叉,还有不少意见相左。在今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应该统筹协调两部门意见,推进单一法案的立法工作,为推广PPP模式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李克强总理当场拍板,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PPP立法进展顺利,财政部将相关立法研究成果已经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各种研讨会、调研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未来国务院采取先出台PPP领域的条例,然后再出台PPP领域法律的路径,来完善PPP法规体系。 史耀斌也在上述会议上表示,目前正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配合法制办制定PPP条例。 焦小平表示,PPP立法非常重要,应着眼长远。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先行打算出台PPP领域条例,来对这三年PPP发展予以规范,然后积极推动PPP立法。由于PPP发展中一些问题还有待明晰,直播,因此先条例、后立法的做法比较积极稳妥。 关于此次PPP立法,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报告建议要解决当前突出的七大问题,包括模式不清晰、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衔接、政策不协调、制度不配套、政府履约约束不够和对社会资本授权不足。 不过,在PPP领域条例出台也面临不少问题。济邦咨询董事长张燎曾对第一财经称,首先就是条例的名称,财政部倾向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开奖,国家发改委则倾向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今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长春在PPP30人论坛上介绍,PPP立法过程中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重点问题共有七项,包括条例名称的定位、相关职责及管理体制、PPP的具体适用模式和具体方式、项目实施相关程序、PPP合同、纠纷解决机制、PPP立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衔接等问题。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