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表示,新预算法实施后,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在内的地方国有企业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认为,《预案》将存量政府债务列为政府债务风险,存量或有债务以及其他债务列为或有债务风险,这意味着政府对纳入规范管理的存量政府债务能够较好地保障还本付息。对未纳入的债务归到或有债务,当这些或有债务出现违约时,政府不承诺兜底。这一规定有利于商业银行、投资者等资金融出方建立正确的投资风险意识,不再存在“万一债务违约,上级政府一定会来救助”的不良预期。 此外,《预案》还提出,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同时,一旦发生Ⅳ级以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将适时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银监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责。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