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投资所投资体制政策研究室主任吴亚平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明股实债”就是一种变相融资,违背了政府产业基金、PPP、专项建设基金等投融资创新的本意,地方未必会如实上报。另外,债务认定上存在困难,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事业单位等都可能参与其中,有些不好区分。 无论从财政部PPP信息平台,还是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来看,没有经营收入的市政类项目数量上绝对领先。 有PPP咨询行业专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现在推出的项目政府付费的增多,而且使用者付费项目不如政府付费类受社会资本欢迎,因为政府付费能有相对明确的收入,而使用者付费项目则存在一定市场风险。 有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如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厂等,可以通过收取过路费、污水处理费等使用者付费收入;而市政道路、园区开发等,属于纯公益性项目投入,投资者回报基本由财政掏钱。 为了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使用PPP模式,造成债务膨胀,财政部要求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即年度PPP项目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得超过10%。 但这一红线在现实中也容易绕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地方在进行项目论证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项目周期内的支出规模,PPP项目周期较长,需要预估较长周期内的财政支出规模,存在一定主观性。 不过,在经济下行、实业投资风险加大背景下,政府项目背靠政府信用,成为资金追逐的目标。上述中部地级市财政局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明股实债”在PPP项目中之所以多,因为这个很简单,就是债务融资,给资金方以固定回报,一拍即合,容易谈拢;一旦管理周期长了,不确定性增加,大家都不放心。当前资金成本较低,稳增长背景下,若是能形成有效资产,债务风险不大;如果决策失误,投到无效资产上,就容易出问题。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