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在京津冀、上海、安徽、广东、四川和沈阳、武汉、西安等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形成若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支持改革试验区域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在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对8个区域改革试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的重大改革举措,向全国推广示范。 第十二章 提升区域创新协调发展水平 完善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引导创新要素聚集流动,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集中力量加大科技扶贫开发力度,充分激发基层创新活力。 一、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 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着力破解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保等重大科技问题,加快科技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建立一体化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建设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促进产业有序对接,推动京津冀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着力解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科技问题,促进长江经济带各地区技术转移、研发合作与资源共享,推动科技、产业、教育、金融等深度融合,提升创新发展整体水平。加速长三角、珠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进程,建设开放创新转型升级新高地。 打破区域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创新资源流动,实现东中西部区域协同发展。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加大对重点产业创新支持力度,提高创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增强创新动力和活力。加快面向中西部地区的创新基地优化布局,发展特色优势学科和产业。加强对西部区域和欠发达地区的差别化支持,紧密对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科技需求,加大科技援疆、援藏、援青以及对口支援力度,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支撑。支持中西部地区结合发展需求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支持和推进甘肃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贵州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四川成都中韩创新创业园、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宁夏沿黄经济带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聚集创新资源,示范引领区域转型发展。深化部省会商机制,加大中央和地方科技资源的集成与协调。 二、加大科技扶贫开发力度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智力扶贫、创业扶贫、协同扶贫。推动科技人员支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建设,在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转化推广一大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加强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创新创业资源向贫困地区集聚,鼓励和支持结合贫困地区资源和产业特色的科技型创业。支持做好片区扶贫,完善跨省协调机制。结合贫困地区需求,强化定点扶贫,实施“一县一团”、“一县一策”,建设创新驱动精准脱贫的试验田和示范点。发挥科技在行业脱贫中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 三、提升基层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系统设计与指导,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统筹中央和地方科技资源支持基层科技创新。开展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加强全国县(市)科技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加强基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发展和壮大社会化创业服务,鼓励和培育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专栏26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