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重要通知!医改又有新突破,看看哪些费用调整了? 央视财经讯(记者平凡)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通知》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开奖直播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和定价方式,国家负责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地方确定医疗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医药费用控制,合理确定本地区医药费用总量,明确控费指标,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通知》强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关部门和各地都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要坚持协同配套,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政策合力。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要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改革,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时,同时公布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措施。要支持和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累经验,促进改革整体推进。要建立改革的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凝聚各方共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答记者问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调放结合,强化政策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就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记者问: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力促进了医疗机构新型补偿机制的建立,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激发,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医疗服务价格尚未完全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已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列入价格改革重点任务,并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现路径。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要求通过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此次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药价格的重要内容,也是2015年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通过改革,将逐步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医疗卫生特点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记者问: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