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名工商系统人士介绍,针对朋友圈的广告监管确实为空白。目前,工商能做的也就是提示风险。该人士解释,微信等网络交易行为隐蔽,不能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据,一旦出现投诉,兜售产品的一方可以随时消失,让监管部门无法找到当事人。“如同微商一样,说到底是没有资质的,也不好监管,像两人之间的私下交易。” 该人士建议,对于微商可通过消费者举报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重点从商品及服务提供者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发布虚假宣传信息,是否涉嫌传销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管。 A08-A09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赵吉翔 实习生 赵蕾 A08-A09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大路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