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闫律师认为,房屋中介公司采取欺骗的手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使合同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被欺诈一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撤销合同。且因中介公司在居间活动中的居间行为存在欺诈,其不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而且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房屋中介为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提供居间服务,应尽到对买卖双方如实告知的义务。”闫律师提醒各位购房者,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的详细信息及国家有关税费政策,必要时可到房屋登记及税务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咨询。 内幕资深房产中介爆料中介确有套路 “就郑州的房屋中介行业来说,目前基本都要求买房人在签订三方购房合同前,就将中介佣金一次性支付清,但一旦买房人真这样做了,那么日后就只有被中介牵着鼻子走的份儿了,而最后不管这单买卖成不成,买房人若想再要回佣金,几乎都是不可能的。想依法维权,买房人也难拿出有力的证据,和中介签订的三方合同,合同里全是对买卖双方的要求,对中介机构来说,一般并没有约定其应尽的义务和所应负的违约责任。”在郑州房屋中介从业13年,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业内确实有一些套路,买房人不可不防。 这位业内人士指出,中介的价值在于掌握真实房源,能给买房人给予专业的置业建议。“需要注意的是,中介出于种种考虑,买房人有时得到的可能是反向建议。比如同一套房产,在你看中的同时另有其他买房人同时中意,若他人出价比你高或中介佣金给的高,那么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中介很可能会要你主动打消购买意愿。”另外,业内常出现诱导客户达成交易的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利用信息壁垒的手段,导致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比如将房子优势夸大,但买房人真正需注意的缺点,基本一带而过或绝口不提,甚至会故意隐瞒对三方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买二手房套路深 4招教你 不被坑 1.签合同前,自己全面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房屋的抵押、还贷情况,鉴别产权是否有纠纷; 2.考察房屋的优缺点,不妨这么做:在没有中介人员的陪同下,自己在小区里转转看看,了解一下该小区物业服务情况和周边配套是否方便; 3.签订合同前,中介业务员或经纪人如出具有税费计算单,记得要留存; 4.签合同时,购房人可以书面约定中介方(丙方)应尽的义务和要负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