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控制电商平台及运用金融科技,依靠场景掌握了用户的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而延伸至支付、融资等金融服务领域。同时企业和客户的商业行为和消费习惯发生深刻变化。原本被银行掌握的交易信息,由于客户通过电商平台而变得难以监测。客户的网上搜索、在线沟通、支付交易等行为,注册信息、交易信誉、社交关系及习惯偏好等数据被电商企业获取,构成支付闭环,逐步形成对客户信息的部分优势。在去银行中介化的背后更长久的隐患是信息脱媒和去信息中介化的风险。但相比银行,电商平台的数据仍存在较大局限性,如偏重于场景交易和社交信息,客户黏性不强,挖掘成本较高,缺乏商户在金融活动、项目发展、销售上下游、专业咨询、投资银行及国际化方面的专业信息,从融资规模分析,仍未过好风控这一关。银行与其他金融科技企业,殊途同归,在信用风险控制两端隔墙相望,谁能最大限度地服务客户,开奖,并最终能控制风险的金融服务企业才是最后的成功者。 解决信息不对称,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必过门槛 1.加强社会信息数据法制建设。要完善立法,完善市场秩序,建立诚信社会。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完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监管体系,实行信用、信息数据欺诈的惩戒机制,对银企交往中隐瞒事实关联企业和交易行为实施欺诈应作为违法犯罪处理。修改完善“贷款通则”,明确融资双方权责,明确信用活动过程中信息数据真实性的法律要求,严惩信用交易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支持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更加透明的数据信息。支持银行对融资客户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清晰可慎贷。对于不配合、不提供数据信息的融资者可拒贷。融资客户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必须统一,贷款流向与用途流向必须统一。 2.建立全社会统一企业和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在现有中央银行贷款台账数据库的基础上,广泛纳入多方面数据信息,使其成为全社会共享的信用数据平台。并可进一步开发利用平台数据价值,创新基于平台数据开发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功能,完善征信体系,为银行融资授信提供参考。探索“平台+银行+数据公司”联合模式,“银行+金融科技”合作模式等战略合作,鼓励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多措并举,共同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信用短缺问题。宣传发扬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息化建设成果经验,如目前浙江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整合13个部门信息,覆盖50余万家市场主体,征集数据5070万条,银行机构开设查询用户2055万个,累计查询153万次,对台州小微企业融资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但地方信用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及覆盖面有限,若能推广至全国,会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巨大的推动力。 3.银行要主动求变,提升数据信息能力,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变革。确立数字化变革战略,打造完备的数据基础,构建好数据仓库,包括对各种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将数据作为判断市场、精准营销、发现价格、评估风险、配置资源的重要依据。要从平台、数据、金融三方面入手,建立起高效的信息平台。不仅要成为金融服务提供商,还要成为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信息服务提供商,通过经济活动各个环节的交易信息、金融信息、物流信息等信息资源的积累,建立小微企业整体视图。构筑多场景生态圈,提升渠道和流程效率,改善小微企业体验,有效降低成本。利用大数据处理和数学建模分析,产生客户洞察、发掘金融需求,进一步细分市场,提供差异性、特色化、专业化服务。要主动融入互联网的金融变局,吸收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成果,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借助大数据技术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推出新产品、新服务,延伸服务范围,发展包容性的普惠金融,通过金融科技技术运用,将供应链金融作为银行发展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攻方向,实现全产业数据链深入挖掘,并有效提高在传统业务模式下容易被忽视的微型企业客户的服务供给,匹配供需结构平衡,注重金融体系运作效率的提升。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